滕州今冬供热费用19元/㎡ 10月1日开始交费

2016-11-1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孟令洋

  大众网枣庄9月28日讯(记者 孟令洋)28日,滕州市热力有限公司下发2016-2017年度城区居民供热通知。依据《关于做好2016-2017年供暖季供暖工作的通知》,滕州供热费用按套内建筑面积19元/平方米收取,交费时间为10月1日—11月1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为能让广大居民在即将到来的2016-2017年采暖季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滕州市热力公司经过保养、维护和检修,供热设备现已具备供热运行条件。

  按照《关于做好2016-2017年供暖季供暖工作的通知》,2016-2017年采暖季交费时间是10月1日—11月1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供热费用按套内建筑面积19元/平方米收取。

  热力公司服务大厅工作时间是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市民可到城区内各工商银行网点、农商银行网点、建设银行网点、滕州市热力公司服务大厅,(银行网点收费开始日期以各银行营业网点通知为准)缴费。此外,开通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的用户,可以依据网上银行提示进行交费。

  按照《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用户需要办理用热报停的(串联用热的用户不予办理报停),请持用户卡、身份证于10月8日-11月1日到市热力有限公司服务大厅开始办理报停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客服电话:0632-5085005   5085006  5085007

  稽查电话:0632-58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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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滕州市热力有限公司提醒供热期间注意事项:

  为保障广大居民的供热效果,如果您在供热期间发现采暖用户有如下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我们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也请居民朋友们从自身做起,杜绝发生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水阀或者换热装置;

  (2)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

  (3)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以及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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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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