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划定13处年货临时摊点区 1月20日起设定

2017-01-2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孟令洋

  大众网滕州1月17日讯(记者 孟令洋 通讯员 杨肇修 傅晓辉)新春临近,年味渐浓,如何才能方便地买到物美价廉的年货也成了市民关心的热点话题。近日,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滕州伦达商贸城前广场、永昌西路等区域统一划定了13处年货临时摊点区,方便广大市民在春节期间采购年货。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年货摊点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此次设置的13处年货临时摊点区设置时限为2017年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十五),自2月12日(农历正月十六)起,所有摊点须全部撤离。

  2017年春节年货摊点设置区域包括:伦达商贸城前广场区域(警务室以西区域);嘉誉商贸城区间路(大同路以西区域);永昌西路(大同路至铁路);真爱商场北侧程庄街(振兴路以东,平行路以西);真爱商城东侧(老汽车西站区域,平行路西侧施工围挡内);振兴南路(河阳路以南区域);和平南路(荆河路以南);董村花卉市场;文昌路(永昌路至春藤路路段);文苑街(龙泉路以西至赵楼拆迁区域)府前东路(龙泉路以东);善国苑市场;荆善南苑市场。

  为确保年货摊点整洁有序,各基层执法单位要求所有摊点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的范围,不准占用快、慢车道,特殊区域,必须在摊点前留出3至5米左右的通道供行人通行,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规定摊点经营者也要保持摊点周边卫生,不准乱丢垃圾、乱泼污水,确保临时年货摊点区域合理布局、规范管理,严防冒市、堵塞交通等现象。滕州市环卫处则会相应加大对有关单位和相关区域的卫生保洁和督导检查工作,做到既保障春节期间市场繁荣、市民方便,又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同时,为让市民在节日期间拥有良好的购物生活环境,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节日期间也将进一步强化对流动摊点的管控,加强巡查,坚决取缔未经批准的流动摊、店外店。并相应做好城区主次干道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理等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经营有序、交通顺畅、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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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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