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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枣庄11月20日讯(记者 武甜莹)11月2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其中,枣庄市薛城区龙泉姜汁厂和滕州市城郊王某蔬菜行被查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市场监管局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11类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经查,位于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常庄镇东麦村的枣庄市薛城区龙泉姜汁厂,该企业生产的2批次姜汁王中王,经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位于山东省滕州市北辛路与平行路交汇处的滕州市城郊王某蔬菜行的1批次芹菜,经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甲拌磷项目不合格。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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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山东省纪委、山东省监委对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刘振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