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马震
大众网枣庄5月31日讯 5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通知显示,自6月1日起,枣庄市市中区、滕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4元;枣庄市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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