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开发票还中奖 财政增税也可以“很刺激”
政府青睐零散税源协税征管(开票有喜)项目大势所趋
为充分调动广大消费者索要发票的主动性,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强化发票使用管理和“以票控税”,促进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提高征管质量,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借鉴多地经验,深入调研开展“开票有喜”活动的可行性,最终开发出一套成熟规范、行之有效的零散税源协税征管“利器”——适合区市操作的开票有喜活动。
一、活动目的
(一)有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经调研分析,当前不少消费者购物索要发票的意识不强,很多人没有购物要发票的习惯,加之大多数商家不会主动给消费者出具相关票据。一旦在使用商品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寻求售后服务时,消费者往往因为没有发票给维权带来诸多问题。开展发票摇奖活动,就是要促使消费者购物后主动索要发票,提高消费者对“发票是唯一法定认可的购销凭证”的认识,为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保障。
(二)有利增强社会协税护税意识
随着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潜在的税源快速增长与税务机关征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显现,使税收征管的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零散税源的控管尤为突出。要从根本上堵塞零散税收的漏洞,有效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仅靠税务部门的力量确实有困难。实行发票摇奖活动,构建全社会协税护税体系,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提高消费者协税护税意识,从而更好的支持和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三)有利打击偷税漏税行为
开展发票摇奖活动,可极大地调动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自觉性,防止不法商贩通过发票“做文章”偷税漏税,消除征管盲点,维护税收法规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创建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保障和促进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利用发票摇奖的契机,进一步规范零散税源征管。
(四)有利促进税收增长
消费者积极索要发票,实现“挤出效应”激活沉淀税源,增加税收收入,商家领用发票数量增加,缴纳税款增加,促进税收增长。
二、调研案例分析
以已操作该活动2年的山东滕州市为例,截至目前共举办了24期,市民活动参与度积极性很高,现税收环境有很大提升,大部分消费者消费时索要发票、商家主动开具发票已成为习惯,餐饮、住宿、娱乐、购物、教育医疗、加工修理等行业尤为突出,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8年政府工作任务立项通知中,其中一条为“继续开展发票摇奖活动”,显示政府对该活动的充分认可。
滕州市发票摇奖项目开展前四期统计成效,通过对录入发票来源渠道及分布数量分析,与金三系统查询到各行业登记户数进行比较,两周内全市55家物业共清查入库税款280万元,参与消费发票总额1.12亿元,499人次举报商家拒开发票违法行为,共处理273户次。
发票摇奖项目对当地税收工作具有重大影响,有效调动了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发票录入第三期开始已超万张,同比第一期增比159.77%;发票领用量明显提高,随着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意识的提高。
有效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促进税收增长,重点针对行业,入库税收明显增加。
随着“开票有喜”发票摇奖项目的开展,不断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强化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维权意识,逐步培养纳税人主动开具发票、消费者消费时索要发票的习惯。推行发票摇奖既消除征管盲点、堵塞征管漏洞,又整顿税收秩序、增加税收收入,对实现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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