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发布“工作落实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019-04-15 来源: 大众网枣庄·海报新闻 作者: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工作落实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工作落实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内容如下:

  2月1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向全省干部群众发出了担当作为的“动员令”,吹响了狠抓落实的“冲锋号”。2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总结表彰暨“工作落实年”动员大会,对全市2019“工作落实年”作出了安排部署。为实现换道超车、加速追赶,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凝心聚力抓发展、先把经济搞上去”作为头等大事,在全市进一步倡树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鲜明导向和工作作风,心无旁骛促发展、攥紧拳头抓落实,坚定跑出资源型城市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度”,以坚定“两个维护”引领落实,以落实成效体现“两个维护”。

  1.压减各类会议。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能开视频会的一律不集中开会,能现场办公解决的事情一律不开会,凡视频会议直接开到基层的,不层层召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一律不得要求无关人员层层陪同。对研究专题工作的小型非涉密会议,直接采用网络视频、手机多方通话等形式召开。未经市委批准,市内任何会议不得要求区(市)委书记参加;未经市委或市政府批准,任何会议不得要求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区(市)长参加。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会议数量减少1/3以上。

  2.精简各类文件。凡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一律不以党委、政府文件发文;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一律公开发布;凡没有新的落实举措和政策规定,照转照抄、“上下一般粗”的,一律不发;未经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直接行文。提倡发短文,除事关长远和全局发展规划外,文稿字数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制发文件数量减少1/3以上。

  3.清理规范各类简报。市级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单位)最多保留1份简报。各级各部门(单位)常规性和日常性业务工作一律不发简报。各部门(单位)不能简单以简报报送数量为依据搞通报排名,不能将报送情况列入对下级单位的考核。简报制发部门(单位)对简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一律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发。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制发简报数量减少1/3以上。

  4.严控各类报表材料。未经法定授权或党委、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单位)不能要求下级党委和政府上报报表材料,不能要求下级党政负责同志签字。市直各部门(单位)今年要求基层上报的报表材料一律压减50%以上。

  5.严格规范各种评比达标。除中央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擅自设立评比达标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通报评比结果。

  6.严格规范各类督导检查。坚持重实地、察实情、见实况,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该通报的要及时通报,督促抓好整改。特别是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一次专项督查,确保项目建设的速度、质量和效果。同时,从严控制总量,议事协调机构、部门(单位)未经批准严禁以党委和政府名义开展督查;严格执行督查审批备案制度,未经批准随意开展督查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确保今年各类督查减少50%以上。

  7.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对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性文件,由牵头制定部门(单位)逐条逐项梳理,责任不明确的,要补充下发责任清单。今后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一律逐条明确部门(单位)责任分工。市直部门(单位)推出创新政策时一并制定清晰的操作流程图,并确定政策“落地”联系点,为基层提供成功案例。加强政策实施后评估,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偏差,部门(单位)要进行修订完善或提出修改意见。对基层反映强烈、不解决实际问题的“空头政策”“无效文件”,要倒查部门(单位)责任。

  8.实行“一线工作法”。市委常委和副市级以上领导同志,每年在基层调研不少于70天;除分管工作外,每人牵头负责推动2-3个全局性重点项目或重大事项。各级领导干部围绕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实施政策、在一线推进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走到前沿、深入群众,及时获取在办公室里听不到、看不到、想不到的新情况,拿出管用的新思路、新办法、新对策。市直部门(单位)要建立基层联系点,“点对点”联系乡村、社区、企业、工程项目等;凡有项目审批、资源管理、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职能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个月至少有7天时间深入基层一线,抓项目调度、政策落地、下沉服务。

  9.落实信访“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公开接访”制度。市级领导同志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分管领域的积案化解任务,并分解到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实行每月销号制度。今年,全市10年以上信访积案全部“清零”,5年以上的化解50%以上。

  10.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经济组织制度。开展市级领导帮扶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工作,市级领导同志带头,每人联系2个市级重点项目、1家龙头骨干企业、1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2家民营企业;深入实施领导干部帮包帮扶“633”工程,推动政策落实,解决“卷帘门”“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问题,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11.建立推进制度创新试点机制。提出制度创新指向,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健全制度创新责任体系;争取更多国家级、省级改革试点落地枣庄,探索确定自主改革试点。

  12.实现“开门决策”制度化。各级各部门(单位)研究经济工作的相关专项会议,邀请企业家、商会代表参加;凡民生决策,尽可能多请群众代表参与;凡专业决策,尽可能多请专家学者参与;凡社会治理决策,都要进行风险评估;凡公益性决策,原则上要实行公开“听证”。

  13.建立激励干部“到基层去”机制。开展新一轮第一书记驻村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实现第一书记对扶贫工作重点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全覆盖。健全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联系社区党组织、在职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开展为民服务制度,配套为民服务档案,原则上每名党员干部每月至少到社区开展1次为民服务。上级机关一般不得从镇街抽调人员帮助工作。

  14.建立服务基层“直通车”。参照省里做法,探索建立镇街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与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沟通交流机制。同时,以省里开通省级领导直通车、厅长直通车,建立县委书记、县长与厅长直接沟通机制为契机,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及早谋划,确定1-2个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积极对上协调沟通,借助省里力量解决瓶颈问题。

  15.加大创新创造力度。持续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围绕平台作用发挥和提档升级,强化鲁南产学研协同创新示范区、墨子科创园的项目支撑,推动浙大山东工研院、北航机床创新研究院等产学研平台的技术成果落地转化,加快建设中科院化工新材料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基地,为枣庄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16.扩大高质量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把今年作为“双招双引和重点项目突破年”,瞄准世界500强、大型央企国企,招引一批好项目大项目。同时,依托各类创新平台集中招才引智,继续实施柔性引才“百人计划”,今年新引进高端人才100人以上。

  17.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振兴”的要求,在“找个好路子、创个好环境、选个好头羊、建个好支部、育个好乡风”等五个“好”字上下功夫。积极发展农业新六产,扶持一批田园综合体、农业园区。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镇域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让广大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问题,今年重点消除集体经济3万元以下的薄弱村。

  18.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对照刘家义书记指出的12个方面的重大风险,深入排查本系统、本领域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责任到人、逐项整改。健全完善快速处置机制,按照“6个第一时间”“5个统一”要求,对风险隐患做到早研判、早介入、早发现、早化解。

  19.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按照构建“清上加亲、亲中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要求,合理划定“安全区”和“禁止区”,鼓励各级领导干部真诚坦荡地与企业家交往交流,热忱支持企业发展。

  20.加强诚信枣庄建设。开展地方政府和国企长期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清理。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坚决惩治各类失信“老赖”,全面建设诚信枣庄。

  21.开展“对标先进”活动。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进一步强化树标对标、达标夺标意识,分别在全国范围内确定“对标”部门和“对标”区(市),建立对标清单,拿出具体方案。

  22.建立典型示范机制。市直部门(单位)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坚持典型开路,培育、总结、推广一批改革典型,做到条块结合、同向发力,以点带面推动改革落实;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一次报告,汇报典型示范工作情况,解决了哪些突出问题,推出了哪些典型经验,形成了哪些制度成果,有哪些工作建议。

  23.构建网格化服务管理新体系。坚持党建引领,以区(市)为单位,全面梳理党建、综治、公安、环保、卫生健康、安监、城市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系统网格划分情况,大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加快形成以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为依托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民生工作和社会治理效能。

  24.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市对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办法,大幅简化二三级指标,优化考核程序。制定《枣庄市党群机关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优化考核方式,突出对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市重点任务情况的考核权重。出台区(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乡村振兴的考核办法。探索督考合一新机制,集中力量、提高效率、减少环节。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25.改进和规范各类考核。规范市直部门(单位)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的考核工作。除中央规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批准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对区(市)党委和政府、村(社区)进行考核评比排名;重点工作需要考核的,原则上一年进行一次;各专业部门(单位)“对口”考核,必须报市委、市政府批准,不允许部门(单位)自设考核项目;严格按照中央要求、省委规定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不得随意增设或变通设置。更加注重考核实绩实效,创新“写实考核”机制,采取动态跟踪工作进展、节点对账工作进度、深入现场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大数据应用等方式,实地实绩考核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更加注重考出压力动力,考核结果与“面子”“位子”挂起钩来,决不搞普惠奖励或平衡照顾。更加注重考察长远长效,进一步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从“我的政绩”中解脱出来,一年接着一年干,一棒接着一棒跑。

  26.建立督查检查考核激励机制。对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成效明显,督查检查考核评价优秀的区(市),在申报省预算内投资、安排市预算内投资、申报有关政策项目时予以倾斜。

  27.健全表彰奖励制度。评选“干事创业好团队”“干事创业好班子”“担当作为好干部”等,大张旗鼓表彰奖励担当负责、狠抓落实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加大对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双招双引”专项考核力度,前2名重奖、后2名约谈,连续落后采取相应措施。对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市、区(市)统一组织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镇街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

  28.完善干部推荐考察制度。制定出台《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实施优秀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的意见》,实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优选计划”。大胆使用“李云龙”式敢抓敢管、能征善战、能打胜仗的干部,坚持在赛马场上考察干部,在生产一线识别干部,在项目现场历练干部。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知事识人系统,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形成干部真实考核的“立体画像”,增强选人用人精准性。对拟任干部的“落实力”进行“写实”评价,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建立“应对风险能力”评估机制,对重点岗位拟任人选进行“应对风险能力”评估,优先考虑经过实践斗争历练的干部,对不适应岗位的及时调整。

  29.规范“属地管理”。科学界定“属地管理”适用范围,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和配合责任清单,不能筒单地以“属地管理”名义把责任层层下移,防止搞“降格落实”“悬空落实”。

  30.认真落实《乡镇(街道)工作条例》。省《乡镇(街道)工作条例》出台后,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厘清区(市)、镇街之间责权关系,完善基层责任体系。

  31.抓好镇街“五小”建设。围绕满足基层干部就餐、住宿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需要,明确建设标准,抓好镇街机关“五小”(食堂、宿舍、澡堂、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建设。

  32.落实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政策。根据省委《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十条意见》精神,对照我市《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实施意见》,逐条明确责任单位,拿出具体措施,确定完成时限。要关心关爱、体贴体谅基层干部,既解决编制偏少、待遇偏低、成长进步“天花板”等大事,也关注加班餐、加班补助等“小事”,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激励他们扎根基层、创业奉献。

  33.建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责任分担制度。根据容错纠错机制实施情况,加强对政策执行中的指导,客观分析失误、失败的动因、过程、结果、性质,实事求是启动容错纠错机制,决不能让好干部流血流汗又流泪、吃苦吃气又吃亏。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精准使用问责手段,防止“洗碗效应”,避免“决策多失误多、干事多出错多、不干事不出事”的逆向惩罚。加强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核查,严查诬告陷害的典型,依法追究责任,打击歪风邪气,清除害群之马。对受到恶意中伤、打击报复的干部,要及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34.强化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市政协及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市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以小分队形式,不搞大呼隆,提高精准性,强化监督实效。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深入重点工作和项目一线,现场察看、现场评议。

  35.创新公开监督机制。市直部门(单位)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初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重点任务,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市级管理调度的重点项目,对照计划节点,每季度在媒体公布项目进度、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推行“电视问政”“网络问政”,每周安排一名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公开向社会和群众答疑,对“党政主要领导网上信箱”“政商直通车”“12345”公开电话等反映问题的处置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

  36.加大公开曝光力度。持续加大舆论监督,设立曝光专栏,组织开展暗访,紧盯对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对工作不落实的人和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37.完善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坚持完善市重点项目帮包帮扶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项目建设调度推进会,一年两次现场观摩、评比考核,开展“亮屏”行动,对重点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实行月通报,确保项目落地快、落地实、质量高、效益好。对所有入库项目,逐一进行实地评估,每半年对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对全市新开工大项目,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

  38.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下决心优化项目流程,能并联的并联审批、能容缺的容缺审批,借鉴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对项目审批错时环节实行“亮灯”管理。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在持续解决审批权限“明放暗不放”、办事流程“弯弯绕”、窗口单位“庸懒散拖”问题上下功夫,确保完全实现“3545”目标。编制市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基金快捷申报流程并向社会公布。

  39.制定专业人才选拔使用办法。吸纳优秀专业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市管党政领导岗位,按照有关规定探索试行聘任制;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市直机关有关岗位,探索面向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开选调工作;对市直机关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探索开展公务员聘任制。制定提升干部专业能力的具体办法,在各行各业开展专业“大比武”,及时发现培养有专业能力的干部。

  40.加强干部专业能力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机构主体班次,把防范和化解风险列为重点教学内容,实行案例教学,尽快实现重点岗位全覆盖。每年有计划地安排部分主要负责同志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参加专题培训,每年有计划的选调区(市)党政班子成员参加市级重点专题班次。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选调中青年党政人才到国(境)外培训。实施“千名年轻干部知识更新”培训工程,对重要岗位的干部实行点名调训。

  41.推动挂职任职锻炼。每年选送30名左右优秀县、科级干部到省直部门、中央和省金融机构(企业)、发达地区挂职学习锻炼,遴选20名左右干部在市、区(市)、企事业单位之间交流任(挂)职。加大市、区(市)直部门(单位)与镇街基层双向交流任职力度,从市直单位或区(市)择优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异地交流到镇街党(工)委副书记以上岗位历练。对专业能力较强但基层实践相对欠缺的优秀干部,注重选派到基层或综合业务部门锻炼,推动干部多岗历练常态化。

  42.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针对不担当不作为“庸懒散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分析成因、健全制度、综合施策,开展专项整治。坚持不换思想就换人,不负责就问责,不担当就挪位,不作为就撤职,坚决整治一些干部精神上的庸懒、作风上的散漫、行动上的懈怠。

  4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

  44.严明抓落实各项纪律。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的,要追查政治责任;对与党离心离德的“两面人”,要坚决清理出去;对政治品德不过关,阳奉阴违、口是心非、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上瞒下的,要坚决“一票否决”。坚决服从组织决定,正确对待组织交给的任务,该请示的请示,该报告的报告,用实际行动确保政令畅通,决不能搞表态式服从、选择性执行、应付型落实。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分管领域内,因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失误、重大危害、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及民生安全,对各类风险隐患不敏感,没有做到“六个第一时间”的,要依纪依规问责。

  45.加大抓落实工作巡察力度。把“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作为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指导区(市)党委加大对抓落实工作的巡察力度。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按照以上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抓落实的具体措施,理清重点推进任务,拿出解决问题的实招硬招,确保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研究制定推进落实的监督检查具体措施,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证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和联席会议机制,及时掌握面上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反馈存在的问题,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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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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