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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枣庄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枣政办字〔2024〕1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加强全市专门学校建设及专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枣庄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要求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专门学校开展专门教育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82号)等文件精神,对专门教育工作进行规划研究,拟定全市专门教育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予以教育矫治;指导各级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教育发展规划体系,督促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协调落实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经费;指导做好专门学校教学、管理、评价等工作。
二、委员会成员
主 任:张庆伟 副市长
副主任:张 伟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光明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李桂林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秦 歌 团市委副书记
孔 娜 市妇联副主席
刘真政 市法院副院长
张文亮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朱 卫 市教育局副局长
梁龙雨 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
黄传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廖 华 市司法局副局长
韩 昉 市财政运行保障中心主任
吕 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孔德贵 市关工委副秘书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联络协调、提出工作建议、督办委员会议定事项等,朱卫兼任办公室主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由委员会决定,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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