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十五中制定并实施家委会工作规范,促进家委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持续化发展

2018-06-2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种灿灿

  大众网枣庄6月22日讯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教育厅2009年12月2日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11】19号)、《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基教一【2012】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10月文件,结合学校家委会工作实践现状,日前,枣庄十五中特制定《学校家委会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一步保障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优良的教育环境。

  《规范》指出,校级、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家长委员会主要担任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实施家长教育活动、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沟通学校与家庭等各项职能。家长委员会要建立家校沟通平台,接待家长来访咨询,积极向家长,向社会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工作。在处理家校矛盾事件中,家长委员会要发挥正面积极作用,加强家校沟通,缓解家校矛盾,收集家长意见和建议,向学校、年级、班级有关干部和老师反映。同时,要与学校共同做好德育工作,并协助学校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学生校内外实践活动、研学活动等。

  (学生家长走进课堂进行听课)

  《规范》明确家长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各项权利,包括获知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的权利(知情权);有权对学校的教育发展、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的权利(建议权);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的权利(监督权);有参与、支持学校教育教学的权利(参与权)等。家长委员会在行使权利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方向性原则、互动性原则、服务性原则、规范性原则。做到参与,不干与;帮忙,不添乱;监督,有边界;工作,有尺度。要时刻意识到,家长与学校是好伙伴、同盟军,是“合作、共育、共赢、共生”。

  (家委会成员在办公室内翻看学生成长手册)

  (家委会办公室内张贴各项规章制度)

  最后,《规范》对学校各级家长委员会在家委会爱心基金,家委会对学校日常教学参与程度,家委会组织开展活动主题,班级微信群、家委会主任群管理,家委会规范监督和建议的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限制和禁止行为。

  枣庄十五中坚持把家委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根据学校家委会工作进展情况,学校还制定了《“开放课堂,家长进班级”实施方案》、《“开放课堂,家长进班级”注意事项》、《规范家委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家委会爱心基金管理制度》、《家委会微信群群规》,保证家委会在学校指导下履行职责,健康有序开展工作。

  据了解,枣庄十五中制订的家委会工作规范是枣庄市中小学校中首部指导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规范,在全省中小学校中也居领先地位。

  (枣庄市家校合作育人指导中心在枣庄十五中成立 )

  (枣庄市家校合作育人指导中心在枣庄十五中成立)

  (省妇联领导到枣庄十五中调研家庭教育工作)

  (山东省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在枣庄十五中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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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种灿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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