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大众网11月4日讯(通讯员 梁大伟)为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更新管理理念、改善管理机制,充分展现城市管理特色和亮点,枣庄市行政执法局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以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宗旨,按照以点带面、典型示范、逐步实施、培育特色的工作思路,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了规范化管理一条街创建活动。
据悉,此次规范化管理一条街创建范围是各区(市)行政执法局及高新区行政执法局。创建活动从2006年10月中旬开始,到2006年11月底结束。整个创建活动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6年10月20日-2006年10月30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确定参加创建街道。第二阶段从2006年10月31日-2006年11月25日为全面实施阶段,各创建单位按照创建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第三阶段:从2006年11月—11月30日,为检查考评阶段,区(市)按照标准自行验收,然后由市里组织统一验收。
此次规范化管理一条街创建标准是:一是街道两侧无乱搭乱建的棚厦、堆砌物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二是沿街商铺进店经营,无店外经营现象,无流动经营摊点。三是道路两侧门头广告、楼体广告及立柱广告设置规范协调,无外观陈旧、破损现象,无落地灯箱,无乱搭乱扯的过街横幅、垂幅。四是街道两侧及道路交口20米以内无乱喷乱涂、乱刻乱画的野广告、“牛皮癣”。五是设置停车位或停车场,道路两侧车辆停放规范整齐,无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现象。六是街道两侧无乱扔杂物现象,两侧无乱堆乱放物料、沙石、灰土,摊点经营者自觉保持周边卫生,沿街建筑工地及施工行为规范,自觉设置围挡,及时清扫平整施工现场。七是街道内无影响市容环境的建筑物和设施。八是道路两侧无露天烧烤、食品大排档经营业户。九是街道两侧无其他违反相对集中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十是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并签定责任书。
目前,创建活动第一阶段已经结束,各创建单位都已上报1-2条800-5000米不等的街道。第二阶段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