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枣庄新闻
新闻搜索
 
滕州一市民摩托车被盗民警一小时抓获嫌犯
  来源: 枣庄大众网   日期: 2008-07-21     
发表评论】【打印本稿【收藏本页】

     大众网枣庄7月21日讯  近日,一市民专程将一面印有“人民卫士,车贼克星”的锦旗送到枣庄滕州巡警大队,以表感谢之情。原来,该市民的摩托车在步行街被盗,没想到事发当晚即被巡警找回,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了解,7月13日晚8时30分许,市巡警大队接到警情,一市民称自己的一辆价值4000余元的红色摩托车在步行街附近被盗。接警后,根据车主提供的车辆特征,巡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搜索。当晚9时30分,当巡逻民警巡逻至鲁东小区时,发现一男子骑一辆无牌大架子摩托车,形迹可疑,遂上前对其进行盘查。该男子做贼心虚,惊慌之下弃车逃窜。巡逻民警随即进行追赶堵截,终于在附近一块玉米地里将他抓获,并搜出T型撬别工具一把。
    原来,当晚8时许,犯罪嫌疑人马某见步行街某商店门前停着一辆红色铃木125摩托车,遂趁人不备,用随身携带的自制T型撬别工具,将摩托车锁撬开后盗走摩托车。没想到,一个小时后自己就被警方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刑事拘留。

    (张潇方)
 

 
 

编辑:王振

发表评论】   【打印本稿】   【收藏本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上一篇:
>> 下一篇:
枣庄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枣庄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枣庄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枣庄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枣庄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枣庄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枣庄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枣庄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