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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1月份查处4起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2016-03-29 10:49:00来源:枣庄日报作者:

枣庄美利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脱硫碱液循环泵未开启,废气排放口未设置规范监测平台及采样口,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5万元罚款。枣庄市金泉建材有限公司脱硫设施停运,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5万元罚款。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环保部门获悉,我市2016年1月份共立案查处4起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4起案例分别为:

  1、枣庄市祥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脱硫碱液循环泵未开启,废气排放口未设置规范监测平台及采样口,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5万元罚款。

  2、枣庄美利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脱硫碱液循环泵未开启,废气排放口未设置规范监测平台及采样口,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5万元罚款。

  3、枣庄市金泉建材有限公司脱硫设施停运,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5万元罚款。

  4、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外排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连续超标,滕州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处40万元罚款。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张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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