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长期遭家暴 枣庄开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05-2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枣庄5月20日讯 4月29日,滕州市人民法院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开出了本市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是自《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后枣庄市第一例人身保护令。

  据了解,滕州市威尼斯小区的李女士,因不堪丈夫常年家暴,向法院提出离婚,并向法庭提交了录音光盘、手机短信等丈夫李某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滕州人民法院审查后,认定李女士的丈夫李某确实存在实施暴力的事实,随即依照《反家庭暴力法》有关规定作出民事裁定书,发出人身保护令,禁止李某继续殴打、辱骂、威胁申请人李女士及其亲属,禁止被申请人李某骚扰、跟踪申请人李女士。如有违反,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视情节,处以拘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本裁定有效期限为六个月,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送达后立即执行。

  该裁定书按照法律规定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并送达给申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及辖区派出所。同时告知申请人再次遇到家庭暴力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目前,人身保护令已生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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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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