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一高中生为上网发帖买"身份"被取保候审

2016-07-26 来源: 齐鲁晚报网 作者: 张冬梅

  滕州一名高中生王某,为了上网便在网上发帖买身份证,先后从一名协警闫某和一名社会人员张某处购买多张身份证。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滕州市首例买卖身份证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闫某、张某、许某涉嫌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取保候审。

  网上发帖买身份证,挑中一协警卖家

  王某是滕州某高中在校学生,经常到外面网吧上网。由于王某未满18岁,其在外面上网也并不顺利,虽然偶有个别网吧用别人身份证帮王某上网,但王某还是经常会遭遇许多网吧老板的拒绝,于是王某就想拥有几张能供他上网的身份证使用。

  于是,王某便在贴吧发出了求购身份证帖子,并在众多卖家中选中了自认为两个比较靠谱的卖家----闫某和张某进行私聊。

  闫某是某派出所协警,由于工作原因,经常收到群众捡拾的身份证,很多身份证没有失主来认领。有时碰上独自值班期间,闫某便私自将群众捡到上交的身份证截留,工作便利,闫某很快就收集了6张群众上交的身份证。今年6月一天,闫某上网时偶然间在贴吧看到王某发布的收购身份证的帖子,便通过贴吧上留下的联系方式和王某进行联络,二人很快便达成了意向。

  而王某联系的另外一个卖家张某,他在网上找到了卖身份证的QQ号,并购买了30张身份证。看到贴吧里王某发的帖子,便与王某留了私信,也成了王某可信任的卖家。

  经调查,2015年11月以来,王某先后两次以每张30元的价格在闫某处购买6张身份证,同样的价格从张某处购买6张身份证以供自己上网用。

  网吧老板发现“猫腻”,眼红之下要求代买

  有了身份证后,王某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到网吧上网。由于经常拿不同的身份证上网,王某很快引起了网吧老板许某的关注。许某的网吧经常有没带身份证人来上网,苦于没有那么多身份证,到门的生意没法做。看到王某有那么多身份证,便在王某来上网时与其商量购买几张身份证。王某很爽快得答应了许某的要求,先后将其在闫某、张某处购买的其中10张身份证转手卖给许某。

  2016年6月,滕州市公安局网警大队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了王某、许某、闫某、张某等人买卖身份证的线索,相继将四人抓获归案。案件移送到滕州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闫某、许某买卖身份证,其行为触犯相关规定,涉嫌买卖身份证件罪,因犯罪情节较轻,四人被取保候审。

  滕州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大量遗失、被盗的身份证件被非法交易,不仅扰乱身份证件的管理、危及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也为犯罪分子逃避实名监管、实施诈骗、洗钱、非法经营等犯罪留下隐患,社会危害性严重。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将买卖公民身份证件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不论是贩卖身份证还是购买身份证,不论买卖的是真的身份证还是假的身份证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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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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