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峄城区3名村干部被纪委点名通报

2016-08-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孟令洋

  大众网枣庄8月1日讯(记者 孟令洋)近期,峄城区纪委进一步正风肃纪,严明纪律,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并对3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一、古邵镇巨桥村支部书记李记元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李记元违反财经纪律,安排他人套取财政资金用于集体支出,数额较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古邵镇巨桥村原会计李纪良违纪问题。李纪良在任古邵镇巨桥村会计期间,利用统计上报种粮面积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增土地面积的手段,贪污粮食直补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阴平镇西高庙村原村会计孙晋海拖欠土地承包金问题。孙晋海利用职务之便,拖欠2008年至2014年本人应交给村集体的土地承包金,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微腐败”能造成“大祸害”。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注重抓早抓小,强化教育管理,让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要强化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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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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