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建立侵占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联合查处机制

2016-10-13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张冬梅

滕州建立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联合查处工作机制

  本报枣庄10月11日讯(记者 张冬梅 实习生 褚夫晴 通讯员 杨肇修 张化冰)为进一步加强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查处,规范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滕州实际,日前,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联合查处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并已从10月1日起实施。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同对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内及道路外全部静态、侵占城市道路车辆进行处罚管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查处城市规划区内侵占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违法停车以及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侵占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场所的违法停车行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重点查处城市规划区内侵占机动车道违法停车行为。

  据了解,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查处,先期按照联合执法的模式进行,由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安交警共同进行执法检查,加强重点路段区域的执法力度,在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并告知当事人到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处理大厅接受处理,告知单加盖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章。运行一段时间后,逐步过渡到由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相对独立执法。同时,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市貌的前提下,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经调研论证的适宜区域,施划临时停车泊位,设置交通标志,对于所有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提请物价部门核定价格后,纳入市场管理,通过经济杠杆,有效调控车辆出行,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为确保联合执法取得实效,切实解决停车乱象,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采取重点管控、以点带面,加大城区主要路段路口“堵点”的查处力度,严管重罚,疏通道路,保障畅通。同时共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进行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开展违法停车联合执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及法律依据,自觉维护停车秩序,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则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记者了解到,十一国庆小长假期间,联合执法机制已有序运转,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滕州东站、滕州站、龙泉广场、市民公园等假期车流、人流量较多的区域进行严格管控,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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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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