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技师学院原院长孙式灵案开庭审理 涉案240万余元

2017-03-07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庭审现场

  大众网枣庄3月7日讯 3月7日上午9时,由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枣庄技师学院党委原副书记、院长兼枣庄职业学院党委原副书记、副院长孙式灵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起诉书指控孙式灵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3项罪名,共21笔犯罪事实,涉案总金额240万余元。

  其中涉嫌贪污罪共11笔犯罪事实: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孙式灵利用担任枣庄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枣庄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枣庄技师学院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虚假报销、直接侵吞、骗取等方式,多次非法占有公款、加油充值卡、购物卡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2132805元。

  涉嫌受贿罪共9笔犯罪事实:2007年1月至2015年7月,被告人孙式灵先后利用担任枣庄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枣庄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枣庄技师学院院长、枣庄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在承揽工程、工程款拨付、招生、调整专业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电脑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71800元。

  涉嫌挪用公款罪只有1笔犯罪事实:2015年2月,被告人孙式灵利用担任枣庄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的职务便利,挪用枣庄职业学院财务处处长李某保管的账外资金100000元,准备用于协调关系逃避组织调查未果。2015年6月至11月,孙式灵分两次归还50000元给李某。至案发时,尚有50000元公款未归还。

  庭审在12时16分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案情回顾:

  2016年2月18日,山东省纪委发布通报:枣庄技师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枣庄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孙式灵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中列举了孙式灵的9条违纪事实:孙式灵违反政治纪律,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或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虚构事实骗取财政资金;套取公款形成账外资金。

  通报中提到,孙式灵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虚构事实骗取财政资金问题涉嫌犯罪。

  通报认为,孙式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决定给予孙式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山东省纪委发布通报的第二天,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网站同时发布消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受贿罪对孙式灵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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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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