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原所长一审被判6年

2017-03-2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截图

  大众网枣庄3月20日讯(记者 孙姝华)日前,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由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滕州市姜屯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原所长刘家斌挪用公款一案,经滕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对被告人刘家斌判处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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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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