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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滕州3月28日讯(记者 孟令洋)近日,滕州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滕建投资集团驾驶员王开广下班后驾驶公车拉载该单位驾驶员刘建新在外私人就餐,公车私用,滕建投资集团对王开广、刘建新公车私用问题在本单位专题会议上进行了通报,责令2人进行深刻检讨,由2人承担因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对2人各罚款100元,并取消2人年终评先树优资格。滕建投资集团办公室主任王洪全对公车私用行为负领导责任,该集团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
东沙河镇东小宫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委员李庆云任职期间,以村集体名义向村干部发放额外工资(案发前未能实际发放),并将村干部额外工资记入村集体财务账,违反了廉洁纪律。该同志还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等错误,东沙河镇党委给予李庆云撤销党内一切职务处分。
张汪镇南彭庄村党支部书记彭峦阳任职期间,违反规定乱发补助,特别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仍不收敛,违反了廉洁纪律。张汪镇党委给予彭峦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高度重视,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远离纪律红线;要针对查处的共性问题,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要求,用铁的纪律纠治“四风”,在坚持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的同时,着力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要深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对履职不到位的坚决问责,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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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部分电梯超期未检验;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不完善,日常巡检记录、应急救援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全或填写不规范;未配备持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未配备司机,未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签订...[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