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2017-05-19 来源: 枣庄日报 作者: 崔累果

  本报讯 5月18日上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在市政大厦召开。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同道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市委常委石爱作、王玉波、于玉、王常胜、张兵、李爱杰、朱国伟出席。市政协主席孙欣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振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于良,副市长周宗安,市法院院长孙英,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敬艳,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曹士清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工作;研究审议了《枣庄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枣庄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着眼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和改进督察工作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为我们提高督察实效、狠抓改革落实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抓督察就是抓落实的理念,把督察深入到推动改革的各个环节,确保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一要聚焦重点领域抓督察,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村、国企、财税、金融、社保、户籍制度等基础性关键性改革,以及我市承担的国家和省重点改革任务,加强督察调度和跟踪问效,确保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改革方向不偏离、明确的改革任务不落空。二要突出问题导向抓督察,坚持眼睛向下、脚踏实地、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建好问题和责任清单,以问题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改革的深入推进。三要强化责任落实抓督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把改革责任理解到位、落实到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改革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知责明责、守责尽责,既要把上级的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又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会议强调,农村金融是活跃农村经济、解决“三农”发展瓶颈的关键因素。我市作为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近年来在深化农村改革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要总结成功实践经验,坚持审慎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抓好试点带动,提升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广泛性、规范性、普惠性,更好地服务全市“三农”发展。

  会议指出,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是构建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部分,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以耕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制、市场、行政、科技等手段,扎实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为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会议强调,全面实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维护河湖健康、保障水安全的有效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动员部署电视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要坚持远近结合,把黑臭水体整治作为当前一项突出任务抓紧抓好,努力让老百姓享受到清清河水。要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监督考核,加快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真正靠“河长制”实现“河长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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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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