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随手拍”活动开始啦

2017-06-27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对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认同感、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浓厚创城氛围,市创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随手拍”活动。

  广大市民朋友们可以通过自己手中的摄相机、相机、手机等摄像摄影器材,随时随地把身边发生的创建文明城市典型人和事或不文明行为(现象)记录下来,通过媒体进行宣扬或曝光,颂扬先进典型,鞭挞不文明行为,引导市民提升文明素质、遵守文明礼仪、养成文明习惯,共同呵护城市文明形象。

  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拍摄内容

  一、反映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服务、文明让座排队、志愿服务活动以及身边的好人好事等能够传递文明创建正能量的文明行为(现象)的图片或视频。

  二、反映乱扔垃圾、乱贴乱画、乱穿马路、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随地吐痰、车窗抛物、损坏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吸烟、铺张浪费等不文明行为(现象)的图片或视频。

  作品要求

  作品可以是单张图片、组图或短视频(视频长度控制在2分钟内),作品要画面清晰,内容须为本次活动时间内发生在枣庄市范围的事件,要立足真实,拒绝摆拍,禁止使用后期合成。

  提交的作品需附文字说明,包括准确表述作品中事件的时间、地点、内容,也可附上作者对事件的看法,同时要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如用笔名或网名刊发也请注明。

  同一行为(现象)以最先认定的随手拍有效投稿为准,不受理重复投稿。所有报送作品应确保真实性和原创性,不得抄袭,不得造假,如有侵权等相关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

  报送方式

  拍摄的图片、视频将由市创城办负责收集,广大市民可以通过互联网将作品发送至:

  邮箱:zzccssp@126.com

  联系电话:8175733

  奖励措施

  “随手拍”活动结束后,市创城办将从征集到的作品中评选出50件优秀作品(照片或视频),授予优秀作品作者“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热心市民”荣誉称号,并奖励创城纪念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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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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