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枣庄国税地税落实税收优惠54.7亿

2017-06-27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乔阳

枣庄市国税地税系统联合落实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情况新闻发布会举行

枣庄市国税局局长郑舒东出席新闻发布会

枣庄市地税局局长冉照坤出席新闻发布会

  大众网枣庄6月27日讯(记者 张乔阳)6月27日上午,枣庄市国税地税系统联合落实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情况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对近年来枣庄市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确定实施的6项减税政策的有关信息以及枣庄市国税地税系统落实此次减税政策的4项主要措施进行了介绍。

  枣庄市国税局局长郑舒东、枣庄市地税局局长冉照坤出席新闻发布会,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蒋计霞主持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2015年以来,全市国地税系统共落实各类税收优惠政策54.70亿元,其中支持外贸经济发展办理出口退税13.60亿元;支持企业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减免税金5.66亿元;改善民生减免税金6.43亿元;支持三农减免税金3.86亿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税金4.29亿元;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办理退税3.87亿元;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金2.55亿元;改善居住条件二手房交易减免税金2.08亿元;支持医疗卫生减免税金1.04亿元。

  此次推出的6项减税政策是由“1+4+6”构成的系统减税政策。其中,1是增值税简并税率政策;4是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试点、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等四项所得税政策。除“1+4”政策之外,还有6项延续政策,包括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农村金融税收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增值税政策等。

  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作为继续推进营改增的措施之一,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23种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在此期间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投资主体由公司制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扩大到个人投资者。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

  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从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将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农村金融税收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增值税政策等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

  郑舒东强调,减税政策实施后,将更加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扩大有效供给,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力、优化流通结构和节省交易成本,对于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

  冉照坤说,枣庄市国税地税系统将打好“预备役”,确保政策“接得住”。打响“宣传战”,确保政策“传得开”。打亮“合作牌”,确保政策“行得通”。打好“组合拳”,确保政策“落得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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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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