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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新闻发布会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唐久平
大众网枣庄8月29日讯 (记者 孙姝华)8月29日上午,解读《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新闻发布会在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现场,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唐久平,就我市市民如需从事网约车经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和办理哪些手续,回答了记者提问。
唐久平说,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第63号)、《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从事网约车经营实行从业资格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是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是无暴力犯罪记录;四是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五是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有效的居住证。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按要求注册后上岗。
市民如申请网约车从业资格,需提交以下材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相应准驾车型且三年以上驾驶经历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无暴力犯罪记录的证明;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本人身份证、户籍及其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同时提交本市居住证及其复印件;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
如参加从业资格证考前培训的,到以下培训点报名培训:(1)枣庄市运通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枣庄市市中区东河路6号);(2)山东艺嘉机动车驾驶员实训基地有限公司枣庄薛城分公司(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郯薛路民营园区交通局西20米);(3)滕州市中通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从业资格培训分公司(滕州市五里屯转盘西级索方向700米路北(钢材市场西))。
如不参加从业资格证考前培训,也可以直接参加考试,到经营服务地所属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名。
网约车从业资格证考试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经考试合格的,由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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