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不能以网约车名义接入网约车平台经营

2017-08-29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孙姝华

《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新闻发布会

市运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杜为民

  大众网枣庄8月29日讯 (记者 孙姝华)8月29日上午,解读《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新闻发布会在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巡游出租车不能以网约车的名义接入网约车平台经营,但可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电召服务。

  市运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杜为民说,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要求条件不一致,巡游出租车不能以网约车的名义接入网约车平台经营。但是,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4号)的规定,巡游车可以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电召服务。通过电召平台可以及时掌握乘车需求,有利于提高巡游出租车的实载率,减少车辆空驶。因此,鼓励巡游出租车经营公司建立电召平台,或者在网约车平台中设立巡游出租车选择模块,可以让乘车人自由选择,巡游出租车不得以网约车模式经营,巡游出租车在电召服务过程中,应当按照巡游车相关经营服务标准及运价规定运营,也就是说巡游出租车的收费以计价器显示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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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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