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开展第三季度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

2017-10-1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孟令洋

  大众网枣庄10月16日讯(记者 孟令洋)日前,枣庄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第三季度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0月18日—10月20日,枣庄市住建局将听取各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检查汇报,督导房地产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通报前三季度全市房地产市场情况。

  《通知》显示,2017年第三季度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范围是:枣庄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在建在售项目。枣庄市住建局将对新开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情况和基本建设手续办理情况;重点查处无证销售、捂盘惜售、捆绑销售、虚假宣传、哄抬房价、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销售及无(超)资质开发、未验收交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对《全市房地产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

  10月12日—10月17日,各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辖区房地产市场进行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督促相关企业整改,并于10月16日前将书面检查报告、《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汇总表》和《房地产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台账》报市住建局。

  10月18日—10月20日,枣庄市住建局听取各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检查汇报,督导房地产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通报前三季度全市房地产市场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各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在本次检查后建立问题台账,逐项解决、逐项销号。对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并计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返回枣庄大众网首页>>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 枣庄招商引资推进会议召开 李峰提四个方面要求

    李峰指出,抓招商上项目是稳增长、抗下行的主要动力,更是加快动能转换、实现赶超发展的现实选择。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抓发展必须抓招商、不抓招商就是失职”和“大招商、招大商,大上项目、上大项目”的...[详细]

    2017-10-16枣庄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