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召开

2017-12-14 来源: 枣庄新闻网 作者: 崔累果

  12月13日上午,十一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在市政大厦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梁宪廷,市委常委石爱作、王玉波、于玉、张兵、李爱杰、朱国伟出席会议。市政协主席孙欣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于良,副市长霍媛媛、刘吉忠,市法院院长孙英,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敬艳,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曹士清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和十一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研究审议了《关于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意见》、《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建议的若干规定(草案)》、《关于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创建的十条意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听取了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医联体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深改组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站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总结过去5年的改革成就和经验,对继续推进新时代的改革事业作出部署安排,吹响了新的改革进军号角,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将全面深化改革推向前进、引向深入的坚强信心和决心。省委书记刘家义的重要讲话,提出了四个“始终坚持”的明确要求,对推动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报告蕴含的改革精神、改革部署、改革要求,准确把握“三个不能变”的重大原则,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紧紧围绕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和省委出台的重要改革方案,认真梳理总结我市各项改革任务,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扎实做好枣庄承担的各项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查研究,对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坚定不移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划分市级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形成合理授权、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促进各级政府更好地履职尽责。
  会议强调,要积极支持、配合人大做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完善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反馈机制,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水平,使预算工作更加规范科学。
  会议指出,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客观要求,是推动枣庄资源型城市转型创新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要积极探索创新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长效发展机制。要及时总结推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试点的经验做法, 提高全社会对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视度、认同度和参与度,着力营造尊重创新、支持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
  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进一步完善市场形成价格机制,着力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要落实价格“放管服”改革,尤其要加大医疗、民办教育等民生领域和新放开价格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民生价格权益。
  会议强调,要把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作为统领经济发展的重大工程,围绕以“四新”促“四化”,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趟出资源型城市创新转型持续发展新路子。要认真研究政策,吃透精神、抓紧对接,主动加强与央企、省企的合作,力争我市更多的产业、项目纳入省规划。要把创新驱动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抓紧抓实项目建设,努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会议要求,要加快医联体建设改革,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通过派遣专家、专科共建、业务指导等提升基层医疗水平,更好地满足群众疾病预防、方便就医和护理康复等需求。
  会议要求,要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商事制度、职业资格、收费清理等改革,着力打造公开透明、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以权力的“减法”、服务的“加法”激发市场的“乘法”,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改革成效,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记者 崔累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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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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