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枣庄全市法院新收案件40614件审执结42102件

2018-01-0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今天上午9:00,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枣庄会展中心隆重开幕。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英作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大众网枣庄1月5日讯   今天上午9:00,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枣庄会展中心隆重开幕。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英作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市法院全年新收案件40614件,审执结42102件,标的额107.7亿元,结收比为103.7%,收案同比下降1.7%,结案、标的额、结收比同比分别上升5.2%、19%、6.9个百分点。其中,中院新收案件4959件,审执结5529件,标的额15.4亿元,同比上升14.1%,结收比为115.5%,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除减刑假释案件大幅下降外,其他案件收案、结案同比分别上升2.5%、43.6%,收结案再创历史新高。

  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186件,判处罪犯2743人。依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审结暴力恐怖、邪教犯罪案件4件,判处罪犯4人。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审结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453件,判处罪犯589人。依法严惩“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活动,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8件,判处罪犯68人;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17件,判处罪犯37人;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件,判处罪犯35人。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23件,判处罪犯47人。坚持法治反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72件,判处罪犯84人。推行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干预、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1件,其中涉校园欺凌犯罪案件3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和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1917件,标的额50.2亿元。保障交易秩序,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800件。维护金融安全,设立金融法庭、金融案件合议庭,提出司法建议,举办专题讲座,审结银行借款、票据证券等案件2277件。保护正当融资需求,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245件。规范房地产市场,审结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承包等案件1441件。运用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手段化解过剩产能,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1件,化解不良债务12.8亿元,盘活存量资产5.2亿元。促进经济开放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5件。强化驰名商标、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司法保护,审结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237件。服务全域旅游经济,快速审结涉旅游纠纷案件9件,山亭、台儿庄法院专门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支持军队改革,开通绿色通道,妥善审结涉军队、武警部队停止有偿服务案件4件。

  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46.3%,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0.5%。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原则,强化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平等、全面保护;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提高办案质效,全市法院一审裁判正确率为98.2%;强化审级监督和依法纠错,审结二审、再审案件2727件,依法改判247件,发回重审246件。

  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0623件。依法保护人身权益,审结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等侵权案件2754件。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快立快审快结涉农民工工资等案件270件。依法支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等案件142件。保障精准扶贫,严厉惩治扶贫领域刑事犯罪,审结贪污、挪用、盗窃、诈骗扶贫款物、破坏扶贫项目建设等犯罪案件15件。推进“食安枣庄”建设,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行为,对18案20名罪犯予以严惩。守护“青山绿水、蓝天白云”,依法制裁环境污染行为,审结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民事案件2件、行政案件15件、刑事案件21件。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79件,审查和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61件。坚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在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158件,撤销或变更202件,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为19.8%,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64.8%。依法保障、救济合法权利,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1件。

  全市法院新收执行实施案件8307件,执结8787件,实际执结3748件,案件结收比、实际执结率分别为105.8%、45.1%。深入开展涉民生、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专项清理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785件,9件涉党政机关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33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通过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限制贷款和办理信用卡,限制担任企业高管,限制出境,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高消费等,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192案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全部义务,231案被执行人自动履行部分义务。加大执行力度,发布失信“黑名单”3711人次,采取拘留措施874人次,罚款47人次,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执行、节假日执行等执行活动161次,顺利执结“骨头案”618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拒执犯罪31案35人,检察机关已对21案24人提起公诉,法院均依法判处了刑罚。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全市法院全部建成执行指挥中心,中院先后通过执行指挥系统指挥重大执行活动5次;全面开通“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积极推进“点对点”查控平台建设;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制度,已完成网上拍卖174件,其中拍卖成交48件,成交额1.04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358.2万元。

  枣庄法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建成启用减刑假释案件信息化办案平台,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266件,其中,依法开庭审理101件,提讯假释罪犯263人,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80件、提讯假释罪犯179人。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4574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7份,推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制度,赋予当事人一定的选择管辖法院权利。枣庄法院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诉非对接平台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促使纠纷以息诉、非诉或其他方式解决,其中,法院委派调解案件1535件,调解成功753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114件。

  此外,枣庄法院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行使,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335.1万元。成立司法救助工作委员会,统一归口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为特困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64万元。努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增设6处人民法庭,其中4处已经建成启用,群众诉讼更加便捷。全市法院接待群众来访3114人次,院领导阅批群众来信346件,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5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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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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