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II级应急响应

2018-01-19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枣庄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大众网枣庄1月19日讯(记者 张乔阳)今天上午,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

  要求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按照自身职责,根据应急预案要求,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1.公众防护措施。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减排措施。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质量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减排措施。城市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15%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按照“一厂一策”:水泥粉磨站全市范围内停产;未完成超低排放的火电企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水泥生产线、设备、电缆制造企业、铸造、轴承制造企业、砖瓦窑企业(非错峰生产时段)、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医药、玻璃、造纸、氮肥制造企业限制产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干道每日增加3次清扫保洁作业。城市建成区、区(市)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以及非道路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等停止使用。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或者建筑工地作业(塔吊和地下施工等不宜采取停工措施的除外)。火电、钢铁、焦化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企业,运输车辆停止运输。

返回枣庄大众网首页>>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