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划定9处年货临时摊点区 2月8日起设定

2018-01-2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滕州1月22日讯(记者 孟令洋)新春临近,年味渐浓,如何才能方便地买到物美价廉的年货也成了市民关心的热点话题。19日,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年货摊点设置事项的通告,将在伦达国贸城区域、嘉誉商贸城区域等9个区域统一划定9处年货临时摊点区,方便广大市民在春节期间采购年货。

  按照《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年货摊点设置事项的通告》要求,此次设置的9处年货临时摊点区设置时限为2018年2月8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3月2日(农历正月十五)。自2017年3月3日(农历正月十六)起,所有摊点必须全部无条件撤离。

  2018年春节年货摊点设置区域包括:伦达国贸城区域、嘉誉商贸城区域、和平南路(速购超市至铁路)、真爱三区东侧施工围挡内(荆河路北侧、平行路西侧)、善文街(规划设计院以东)、文昌南路(青啤大道至春藤路路段)、文苑街(龙泉路以西至赵楼拆迁区域)、善国苑市场、荆善南苑市场。

  为确保年货摊点整洁有序,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所有摊点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的范围,不准占用快、慢车道,特殊区域必须在摊点前留出3至5米左右的通道供行人通行,不得出现冒市、堵塞交通等现象;各经营摊点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摊点经营者要保持摊点周边卫生,不准乱丢垃圾、乱泼污水。

  同时,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所有摊点及沿街门店不准搭建各种形式的棚厦,禁止在城区各路段摆设小吃摊点、设置露天烧烤。

  禁止存有安全隐患、带有不健康及赌博欺骗色彩的商品、游戏娱乐活动进入年货摊点区。严禁在城区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特别是在火车站广场、龙泉广场、市政广场、市民公园、市民广场、弘道公园、三角花园、善国大桥两侧、荆河公园南侧及东门等公共场所设置各类摊点或举办各类民间演艺娱乐活动。

  为让市民在节日期间拥有良好的购物生活环境,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节日期间也将进一步强化对流动摊点的管控,加强巡查,坚决取缔未经批准的流动摊、店外店。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设置占道摊点的,依法予以取缔并严厉查处。举报电话: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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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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