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枣庄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25人

2018-01-2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枣庄1月23日(记者 袁鹏)23日,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发文介绍了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一年来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25人。

  据介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明政治纪律,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市直某单位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违反相关规定并向市直机关工委虚假报告换届工作情况,市委巡察组在对该单位巡察时,该单位又提供了虚假情况。市委巡察组在对市直某单位巡察时,发现该单位部分领导干部涉嫌以学习考察名义参观访友并报销费用的问题,在深入了解过程中,该单位个别工作人员故意造假欺骗巡察组。对以上两个单位的问题,市纪委迅速安排相关纪检监察室介入调查,并对两个单位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给予党纪和组织处理。

  紧盯“关键少数”,铁腕重拳惩治腐败。严肃查处了市中区委原副书记、枣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刘某严重违纪案件,刘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对其进行纪律审查中发现5名党员干部分别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也全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等党纪政纪处分。

  严格纪律标尺,坚决防止“纪不责众”。在对反映市直某单位主要负责人朱某某涉嫌违纪问题进行审查时,发现该单位有5名现任班子成员和4名退休离职领导干部分别存在违规使用下属企业车辆、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市纪委严格对照党纪标尺逐一排查核实,不放过一丝一毫,对主要负责人朱某某在内的8名相关人员全部给予严肃处理,无一免责。

  2017年,全市共接受信访举报3912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162件,立案129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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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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