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枣庄受理汽车消费投诉261起,举报12起

2018-03-1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乔阳 张贺

枣庄市汽车销售企业“诚信经营放心消费”行政指导约谈会召开

  大众网枣庄3月15日讯(记者 张乔阳 张贺)3月15日上午,枣庄市汽车销售企业“诚信经营放心消费”行政指导约谈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17年,全市12315投诉平台、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消费类投诉261起,举报12起。

  活动现场,全市40余家汽车销售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消费者协会会长史学斌讲话,各区(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长,消协秘书长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2017年,全市12315投诉平台、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消费类投诉261起,举报12起。按投诉类型分,分别为:售后服务类108起,合同类45起,产品质量类76起,其他投诉52起。从处理消费投诉的内容来看,汽车销售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不履行“三包”问题;强制保险问题;合同纠纷问题;订金(定金)不退还问题;续保押金不及时退还问题;合格证迟迟不给消费者问题;紧俏车型加价“搭售”问题。  

  会前,播放了国家工商总局制作折12315公益宣传片,会上通报了全市工商、消协组织2017年受理汽车消费者投诉情况,结合汽车销售服务投诉典型案例,分析了汽车“三包”、合同约定、售后服务、配件维修中常见的热点问题,普及新《消法》、《汽车三包规定》相关内容,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倡议活动,签订了“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书,汽车经营企业代表郑重承诺诚信经营,积极参加“放心消费在枣庄”创建活动,力争成为本行业的示范企业。

  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费者协会会长史学斌在讲话中强调,汽车经营者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对增进民生福祉,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基础性作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求汽车经营者要认真对照通报的情况进行自查,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认真进行整改,真正将服务承诺放在心上,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消费维权,高度重视诚信经营,高度重视企业形象,不折不扣的践行承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扎实推动“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践诺活动,在全市“放心消费在枣庄”创建活动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返回枣庄大众网首页>>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马震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 枣庄食品生产企业“春雷”专项整治行动启动

    3月15日下午,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春雷”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在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3.15”来临之际,枣庄市食药监局迅速查处了康源食品、金顺源食品、溢香园食品等三家...[详细]

    2018-03-15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