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检察院: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

2018-03-2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袁鹏

22日上午,解读《关于全市政法机关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意见》新闻发布会召开

  大众网枣庄3月22日讯(记者 袁鹏)22日上午,解读《关于全市政法机关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意见》新闻发布会召开,枣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恒表示,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

  发布会上孙恒介绍说,根据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市检察机关制定了《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条措施》。主要思路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刑事司法与保护产权平衡,把解决矛盾冲突、协调利益关系、维护良好环境,提供司法保护作为检察机关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基本途径,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检察机关将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基本措施。正确适用法律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对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理收入与犯罪所得等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的,切实贯彻落实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对于初犯、偶犯,有自首、立功表现,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险性不高的企业涉案人员,从宽处罚,一般不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目前已与市工商联会签了《关于加强协作 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

  围绕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将程延伸检察职能,扩大执法办案的效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有理推定”接访原则,开通“一站式”快捷服务。聚焦互联网+、分享经济、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发展,研究新情况,完善智慧检察,提高运用法律手段防控互联网领域突出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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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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