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公正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促罪犯早日回家

2018-03-29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枣庄3月29日讯(通讯员 周永恒 田始峰)“我们进一步强化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及时裁定对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激励罪犯积极接受改造、遵规守纪,努力向社会输出守法公民,促进社会安全。”近日,枣庄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英同志应国家法官学院邀请,为全国法院刑事证据专题研修班学员介绍枣庄中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经验做法时如是说。

  据了解,枣庄中院坚持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同时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严格把握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的减刑假释条件,又认真落实对罪行较轻、符合规定条件的罪犯从宽假释及对既符合减刑条件又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优先适用假释的规定,2017年,枣庄中院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254件,其中减刑案件978件、假释案件276件,裁定不予减刑、假释及刑罚执行机关主动撤回12件,减刑假释数占结案数比例为99.04%,与全市在押罪犯人数相比,减刑率为29%,假释率为8.3%,假释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3个百分点。

  枣庄中院严格落实六类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要求,同时强化司法公开,在山东法院率先建成并启用减刑假释远程视频系统和信息化办案平台,去年5月份远程视频系统开通以来,全部通过远程视频方式提讯假释罪犯、开庭审理案件,提讯假释罪犯187人,开庭审理案件101件。另外,减刑假释案件所有程序,从刑罚执行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以及法院立案、分案、审理、合议庭评议到审理报告、结案文书、电子签章、送达回证、电子卷宗、数据统计等所有的环节全部在平台上办理。

  “减刑假释案件的公正审理,事关刑罚功能的发挥和刑罚目的的实现,事关国家和社会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枣庄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英表示,“今后,枣庄中院将认真践行国家总体安全观,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努力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罪犯在社会上接受改造,依靠社会力量对罪犯进行感化,使其逐步回归社会大家庭,进而促进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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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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