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法院公布六起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

2018-06-1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滕州6月15日讯(记者 孟令洋)6月15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执行工作基本情况和“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情况。会上,滕州市人民法院公布了六起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有3起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例。

  发布会上,滕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长王奉潮通报了被告人杨某某、冯某某、王某某三起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犯罪案件;青岛某公司申请执行滕州某生化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王某申请执行张某、山东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两起执行难典型案例以及陈某某申请执行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起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这6起案件中,有的被执行人顽抗到底,被判实刑,有的被执行人慑于社会舆论压力以及联合惩戒、信用惩戒等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其中,杨某某、冯某某、王某某三起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犯罪案中,被告人杨某某、冯某某、王某某三人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分别被滕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在两起执行难典型案例中,滕州某生化公司未履行法院判决还青岛某公司货款10万元的生效判决义务,且被执行人故意躲避执行人员,逃避执行。法院通过新闻媒体连续发布致被执行人的一封信,宣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并采取集体约谈涉企事业单位被执行人的方式,当面对被执行人进行宣传教育,后被执行人迫于社会舆论压力,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山东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暂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8年4月,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认为该公司未依法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不符合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相应评审条件,并告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法律顾问法律后果。该公司最终认识到相应错误,同时迫于评审不能通过的压力,依法履行了相关案款,使案件迅速得到执结。

  此外,陈某某申请执行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反映被执行人杨兵现下落不明,其无财产线索向法院提供。通过网络对被执行人杨兵的银行存款、车辆、证券、互联网银行、工商登记情况进行了查询,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因车祸造成脑震荡等并发症,患有突发性脑梗,生活不能自理,女儿在上大学,现家庭无生活经济来源,生活特别困难,为了帮助陈某某解决实际困难,发院依法帮助其申请了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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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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