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三中原党委副书记、校长于卫东被依法逮捕

2018-06-2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近日,原枣庄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枣庄市第三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于卫东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枣庄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于卫东决定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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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通报:枣庄三中原校长于卫东被“双开”

  日前,中共枣庄市纪委、枣庄市监委对枣庄市教育局原党委委员、枣庄三中原党委副书记、校长于卫东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卫东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于卫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枣庄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枣庄市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枣庄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于卫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枣庄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枣庄三中党委副书记、校长于卫东接受审查调查 

  枣庄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枣庄三中党委副书记、校长于卫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审查调查。

  于卫东简历: 

  于卫东,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山东莱阳人,大学学历,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枣庄三中教师、团总支书记、教研组长,枣庄市教育局团委副书记,枣庄市立新小学校长,枣庄市第十五中学校长,枣庄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枣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枣庄市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枣庄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1年3月至2012年8月任枣庄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枣庄三中党委书记、校长,2012年8月至今任枣庄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枣庄三中党委副书记、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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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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