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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枣庄6月22日讯(记者 张乔阳)近日,记者从薛城区获悉,自今年5月1日起,薛城区范围内免除居民在殡仪馆产生的相关项目和费用,包括火化费、遗体接运费、遗体存放费、骨灰寄存等4类6项,均由区政府实行财政买单。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薛城区自今年5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免除居民在殡仪馆产生的相关项目和费用,包括:火化费(拣灰炉)、遗体接运费(主要指薛城区境内,含抬尸费和消毒费)、遗体存放费(含冷藏,存放时间3天)、骨灰寄存(1年内全封闭式单骨灰盒寄存),共4类6项,均由区政府实行财政买单。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报销总费用不超过900元,未发生的免费项目不折现、不折抵,免费项目外的由丧主或丧事经办人支付,免除项目的费用实行先缴后返。
惠民殡葬服务覆盖范围:
(一)具有薛城区户籍且在本区内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
(二)在薛城区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本区内殡仪馆火化的下列人员:
1、未登记户口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非法收养的除外);
2、无法查明身份并在社会救助管理机构死亡的被救助人员;
3、驻薛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薛城区户籍的学生;
4、 驻薛部队的现役军人,非薛城区户籍的军队离休干部;
5、与驻薛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在我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6、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体。
惠民项目涉及内容:
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是指在本区内殡仪馆发生的服务项目:
1、火化费(拣灰炉);
2、遗体接运费(主要指薛城区境内,含抬尸费和消毒费);
3、遗体存放费(含冷藏,存放时间3天);
4、骨灰寄存(1年内全封闭式单骨灰盒寄存)。
未发生的免费项目不折现、不折抵,免费项目外的由丧主或丧事经办人支付。
申请办理:
本着惠民、便民原则,对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死亡火化并经确认后,由死者所在村(居)填写《薛城区居民基本殡葬费用免除审批表》,报镇街民政办审核确认,每月10日前将上月免除基本殡葬费用人员汇总上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复审人员审核确认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季度报区财政局核拨经费,由区民政局负责结算。
申请时需要提交材料:
填写《薛城区居民基本殡葬费用免除审批表》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死者户口本、身份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居民死亡推断书、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火化费单据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死亡人员为薛城区内非薛城区户籍的大中专学生,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死亡人员为薛城区驻地现役军人,需要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无名尸体需由公安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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