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严禁2018年中小学非正常跨区、片、校招生

2018-06-29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滕州6月29日讯(记者 孟令洋)随着2018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陆续开展,日前,滕州市教育局下发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严禁非正常跨区、跨片、跨校招生行为,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接纳统招以外的生源。

  滕州市教育局要求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严明工作纪律,规范阳光操作,公开公正进行。通知明确指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严格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严禁非正常跨区、跨片、跨校招生行为。滕州一中、滕州二中招生按照招生计划一次性全部录取,不留任何名额,其他高中严格控制最低分数线;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接纳统招以外的生源。

  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严禁受理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择校要求,对违规接收的择校学生,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清退,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十项严禁”纪律,严格实行“五公开”,学校要将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就读条件、招生程序、招生领导小组等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同时,滕州市教育局对教育系统干部职工也做出相关规定,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认真遵守上级有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向招生学校提出择校要求,学校严禁给教职工分配名额,严禁照顾近亲属违规入学,坚决杜绝递条子、打招呼等各种干扰招生秩序的行为。

  此外,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民办学校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做好政策教育引导,引导家长树立“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观念,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子女入学;对群众来电、来访以及上门咨询,要热情接待,真情服务,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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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十项严禁”纪律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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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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