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王开传染病医院超标排放被罚10000元

2018-07-1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滕州7月10日讯(记者 孟令洋)近日,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枣庄市王开传染病医院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枣庄市王开传染病医院被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0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枣庄市王开传染病医院(地址:滕州市文昌路21号)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并且有 《督查办理通知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

  滕州市环境保护局认为,枣庄市王开传染病医院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的规定, 构成了“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滕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21日依法向枣庄市王开传染病医院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对枣庄市王开传染病医院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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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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