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2018-09-28 来源: 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为认真贯彻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市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1、2010年4月和2014年4月,滕州市姜屯镇沙西村党支部原委员,村委会委员兼会计杜洪亭先后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亲属申报低保和危房改造,骗取低保补助金和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8年7月,杜洪亭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2016年11月,山亭区凫城镇东凫山村村委会原主任陈兴中,村党支部原委员兼会计陆傅杨通过多开购买苗木款发票的方式,从镇财政拨付的专项扶贫开发项目款中套取资金,用以解决村集体的其他开支。2018年7月,陈兴中、陆傅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016年5月,台儿庄区泥沟镇柿树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贾传厚将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4户村民上报为财政专项扶贫开发蔬菜大棚种植项目受益户,致使扶贫项目补助资金被冒领。2018年6月,贾传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以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基层干部作风尤其是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来一次大排查、大梳理、大整治。全市脱贫攻坚“1+24”政策方案涉及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联动,着力整治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跟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持续加大监督执纪监察力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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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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