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孙伟栋受贿案一审宣判 被判有期徒刑二年

2019-01-14 来源: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作者:

  大众网枣庄·海报新闻1月14日讯 近日,由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处业务基金拨付科原副科长孙伟栋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伟栋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返回枣庄大众网首页>>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 2019年枣庄市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抢抓机遇、迎难而上、砥砺奋进,迈出了高质量发展的...[详细]

    2019-01-11大众网枣庄·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