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出台精文简会和规范督查工作二十二条措施

2019-04-15 来源: 大众网枣庄·海报新闻 作者:

  近日,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精文简会和规范督查工作的二十二条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精文简会和规范督查工作的二十二条措施》内容如下: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精文简会工作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精神,现制定如下精文简会和规范督查工作具体措施。

  1.明确文件、会议、督查控制指标。参照2019年省委发文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19年全市文件、会议精简1/3以上,各类督查减少50%以上。

  2.提高文件政策含量。制发文件时,要坚持确有必要、讲求实效。凡属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决议决定,事关重大政策制定、重要工作安排的,要及时发文。

  3.减少发文数量。凡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同一事项不得反复发文;凡发文必要性不强,没有新内容、新政策、新举措或者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内容相近的多个文件,可合并发文;分工方案等确需印发的,应与主体文件一并印发,不单独发文;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没有新的落实举措和政策规定,或者建设性、创新性政策措施占不到文件主体,政策含量不足、问题导向性不强、照转照抄、“上下一般粗”的,不再发文;上级文件已发至县级或公开发布,规定的内容已比较明确具体,且没有要求地方制定配套文件的,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可直接按规定翻印至基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4.严控发文规格。切实减少联合发文,主要内容属于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市政府发文能够解决的,不以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以市委(含市委办公室)文件发文。

  5.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发文。新设立的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由市委(含市委办公室)发文公布;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调整时,除主要负责同志发生变动以市委(含市委办公室)便笺形式发文公布外,其他组成成员发生变动由市委议事协调机构自行发文公布;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的文件,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不以市委(含市委办公室)文件转发或印发;未经市委批准,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区(市)党委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向区(市)党委提出指令性要求。

  6.严格发文请示审批程序。部门提请拟以市委(含市委办公室)文件发文的,应当在发文时限前两周,严格按照《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精简文件和会议活动的通知》要求,填报《申请发文审批单》并按程序报批。由市委办公室研究明确提出同意发文或者不予发文的建议,报请市委领导同志审定。部门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拟以市委(含市委办公室)文件发文的文稿,在履行发文申请报批程序后,须提前7个工作日送市委党内法规工作机构进行前置审核,未经审核通过的,不得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未提前与市委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得在向市委常委会会议的汇报稿中提出制发市委(含市委办公室)文件的建议。市委办公室、市委改革办、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应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作机制和发文审批联动机制,努力形成发文审批合力。

  7.弘扬优良文风。制发文件应大力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明实用,严格控制篇幅。部署全局性工作的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一般不超过3000字,确需超过的须经市委主要领导同志特批。

  8.积极推进电子公文系统建设。大力推进电子公文网络传输办理,减少纸质文件数量,提高公文运转效率。加快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步伐,为电子公文在党政机关全面推开创造条件。

  9.推动文件部署落实落地。对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出台的政策性文件,由牵头起草部门逐条逐项梳理,责任不明确的,要补充下发责任清单。今后市委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一律逐条明确部门责任。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内容的,一律按规定公开发布。

  10.做好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市委重要文件出台后,由牵头起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就文件的实施效果等进行全面评估,对政策执行出现偏差的,要及时提出修订完善的意见。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空头政策”“无效文件”,要倒查牵头起草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11.大力精简各类简报。各级党政机关应大力精简对基层发放和对外交流的工作简报,常规性和日常性工作一律不发简报;市级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市直各部门最多各保留1份简报,并报市委办公室备案;新增报送市委的简报必须按程序报市委办公室审批。

  12.规范和精简各类报表。未经法定授权或市委批准,任何部门不得要求区(市)党委上报材料报表,不得要求各区(市)党委负责同志在报送材料上签字。严格控制各种总结和报告,各区(市)党委每年除根据中央和省委规定,按照市委要求向上级报告工作外,其他一律不报。

  13.减少会议数量。能以现场调研、电话视频等形式研究解决问题的,不召集人员开会;能小范围解决问题的,不大范围开会;能一个会议解决问题的,不分别开会,不议而不决、反复开会;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可套开或接续召开的,不分开开会。市直部门主办并以市委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办会单位要于会前7个工作日将会议主题、议程、会期及会议形式、与会人员范围、出席领导、讲话材料等,以请示件形式报市委办公室按程序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召开。严禁承办单位直接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请示件。

  14.提高会议质效。坚持问题导向,每一个会议都要聚焦鲜明主题;会议讲话、发言等文稿要言之有物,直击问题要害,不搞照本宣科、泛泛表态,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力戒冗长拖沓,每次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位领导同志作主题讲话,除法定程序要求和特殊需要外,会议时间控制在90分钟以内,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40分钟;对于需要安排大会发言的会议,发言部门(单位)原则上控制在3个以内,每人汇报、交流发言一般不超过10分钟、讨论发言一般不超过8分钟。

  15.严控会议规模。未经市委批准,市委常委不出席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市领导同志召集的会议不得要求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参加,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会议,不得要求市直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市委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请市委常委集体出席,其他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只请相关常委出席。根据会议内容合理确定参会范围,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不直接承担落实任务的部门一般不安排参会;涉及专项业务的工作,可由部门熟悉情况的负责同志参加,不硬性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16.提倡下沉到基层现场办公。推行“一线工作法”,对一些征求意见、了解情况的会议,不请参会同志到上级机关开会,多采用调研指导方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解剖麻雀”现场解决问题。

  17.运用信息化手段开会。中央、省里召开到区(市)的电视电话会议,市里不再重复召开,如需市里做出部署的,应接续召开。全市性会议尽量以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形式召开,镇街在区(市)分会场参加的,区(市)不再重复开会。对一些调度了解情况、研究专题工作的小型非涉密性会议,直接采用网络视频、手机多方通话等形式召开。

  18.加强会议优化整合。对需要召开的有关会议,建立会议排档表,根据会议的计划召开时间、会议议题、参会范围等因素,视轻重缓急程度,合并时间或整合议题召开,确定最优开会方案。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调度会每季度召开1次。对市委议事协调机构会议和专题座谈会,要精准估算会议时长,争取半天时间召开两个以上会议,最大限度提高会议实效。

  19.健全完善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每月月底,由市委秘书长或市委办公室主任召集,对下个月拟召开的会议进行调度统筹安排。对一段时间内确定召开的重要会议进行预告,提前发出预通知,使各级各部门及早周知有关会议活动,合理安排各自工作。

  20.加强沟通协调。召开重要会议,要提前搞好调研论证,准确掌握上级相关要求和重大活动安排,加强与有关方面协调沟通,避免工作冲突。

  21.实行督查审批通报制度。市直各部门对于需以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开展的督查活动,至少提前半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关于规范市级督促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按归口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准后实施。因紧急重大安保任务、突发事件等工作需要以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单独或联合组织开展的督查活动,经市领导同志同意后可以执行,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22.创新改进督查方式。要更多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方式,一竿子插到底,摸实情、听实话、见实况,不能依靠看照片、看资料、看台账,更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严禁工作刚安排部署就进行督导检查。要突出工作实绩,关键看决策部署是否真正落实、群众是否真正满意,更多关注改革发展、政策落地情况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做好精文简会和规范督查工作关键在于领导重视,狠抓落实。市委领导同志要加强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精文简会和规范督查工作措施,积极支持市委办公室严格履行文件会议督查审核把关职责。市委办公室要敢于担当负责,对不符合发文要求的文件稿,坚决予以退回;对可开可不开、可以部门开的会议,不予办理;要加强对督查工作的计划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确保督查工作有力有序。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配合市委办公室做好精文简会和规范督查工作。各类督查考核要突出工作实绩,不能简单以开多少会议、发多少文件作为依据。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确保精文简会和规范督查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返回枣庄大众网首页>>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马震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