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交警通报两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事故案例

2019-07-22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枣庄7月22日讯(记者 殷田)22日,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媒体沟通会上通报了两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2019年1月19日7时33分许,张某某驾驶鲁DAR***号小型轿车,沿枣庄市市中区东外环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东外环与人民路交叉口南300米处时,与由北向南徐某某驾驶的自行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致徐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某某交通肇事后弃车逃逸。经认定,张某某驾驶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车速,未确保交通安全距离,事故后驾车逃逸,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2018年8月17日23时10分许,沈某某驾驶沪EA2***号重型车辆运输车(沪AX***挂)号车,沿光明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将车辆停在机动车道内卸载完商品车后,站在沪EA2***号重型车辆运输车(沪AX***挂)号车左后侧收车栓时,与沿光明西路由东向西行驶的褚某驾驶的鲁D00***号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沈某某受伤,并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为人体重伤二级。经认定,褚某驾驶机动车行驶疏忽大意、未保持安全车速、操作不当、交通肇事后弃车逃逸,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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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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