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于10月8日至11月10日办理采暖季收费

2019-09-23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武甜莹

  大众网·海报新闻枣庄9月23日讯(记者 武甜莹)近日,滕州市热力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19-2020采暖季的通知》,于2019年10月8日至11月10日办理采暖季收费,小区供热设施试压工作自10月起陆续开展。

  据了解,2019-2020采暖季收费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11月10日,用户需要携带热用户卡到附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网点及网上银行缴费。

  为保障冬季供暖工作,滕州市热力有限公司2019年10月起陆续开展小区供热设施试压工作,具体试压时间在小区内张贴通知。热用户有供暖问题时,可拔打8012345供热24小时服务专线,向客服人员进行问题反馈,供热企业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上门服务。同时,在供热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关注“滕州市住建局”官方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供热小助手”,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将有专业服务人员与您电话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上门服务。

  《通知》提示,2019-2020采暖季不使用热力的,需办理用热报停手续,用户应持用户卡、身份证于10月8日至11月1日到市热力公司客服大厅办理报停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正常用热,如用户既不办理报停又拒绝交纳热费的,滕州市热力有限公司将作欠费处理,欠交热费的用户下个采暖季仍须全额补交,拒不交纳的,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追缴。已办理报停的用户,该采暖季继续不使用热力的,报停自动顺延。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滕州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水阀或者换热装置;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以及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破坏或者擅自改装、拆除供热管网、标志、井盖、阀门和仪表等供热设施;破坏或擅自安装、拆卸、改装、干扰用热计量设施。以上行为给其他用户和供热企业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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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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