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大众网·海报新闻枣庄2月20日讯 19日,薛城区公布复工复产“薛九条”,企业在网上提出复工承诺后,有关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给予明确答复;对提出防控物资不足的企业,由薛城区应急物资保障组帮助协调解决。文件还对返岗复工人员、外省运送原材料车辆出入等问题做出相关规定。全文如下:
薛城区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九条措施
各镇街,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新形势,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制度,企业法人是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要压实主体责任,做到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二、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企业在网上提出复工承诺后,由属地为主导、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给予明确答复。
三、对核验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实行挂牌销号制度,由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靠上去帮助整改,原则上2个工作日完成整改销号。
四、实行复工复产企业联络员制度,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为每个复工复产企业明确一名联络员,全程监管企业、车辆、食堂、宿舍、厂房(车间)等防控措施落实,对工作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五、迅速启动发放《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证》,做到应发尽发,切实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对外来企业技术人员,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按规定及时解除隔离观察。
六、对返岗复工人员,社区、村(居)检查点一律取消进出时间限制。
七、我区所设道路卡点根据复工组推送的通行信息,对涉及运送我区原材物料的外省来的车辆,落实封闭监管措施,实行快速通行,切实解决原材物料进不来问题。
八、要强化复工复产企业防控物资保障,对提出防控物资不足的企业,由区应急物资保障组帮助协调解决,不得出现因防控物资不足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现象。
九、落实复工复产企业行业归口管理责任,区发改、住建、国有资产领域项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由马峰同志牵头;工业、商业领域项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由孙晋群同志牵头;农业农村、城乡水务、文化旅游领域项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由常涛同志牵头;交通运输领域项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由张贵强同志牵头;薛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辖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由谢刚同志牵头,力争2月底做到全区项目、企业应复尽复。
薛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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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上午,市委书记、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峰到滕州市检查督导企业复工复产和项目建设工作。他强调,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同等重要,不能顾此失彼,抓了这头丢了那头,必须统筹兼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