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枣庄未悬挂号牌电动自行车将罚款20元

2020-09-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钟雯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钟雯 枣庄报道

  9月1日,枣庄市市中区交警大队在城区内开展治理电动车行动,对没有挂牌电动车的驾驶员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上午,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在青檀路与文化路路口看到,不少市民选择电动车出行,而且大部分电动车都悬挂着号牌。九点左右,有一位妇女在闯红灯时被交警拦下,交警队员对其处以20元的处罚,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耐心解释了闯红灯的危害。经过一上午的检查,并没有发现有未悬挂号牌上路的电动车。

  据了解,此次行动主要是以查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未悬挂号牌上路、电摩托车未戴头盔、准驾车型不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此外,交警队员还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对于只能悬挂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车,集中挂牌期限将延期15日,超时将再无挂牌机会,而合格的电动车挂牌将一直延续,希望广大电动车主尽快到辖区各个挂牌服务点办理挂牌,新买的电动车第一时间挂牌后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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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达伟

责任编辑:孙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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