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1-09-16  来源: 廉洁台儿庄 作者: 李婷婷

  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营造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节日氛围,台儿庄区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九级职员孟召亮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孟召亮任区土产杂品公司经理期间,将其私人车辆维修费、保险费、交通违章罚款、加油充值费用共计29927.1元在该公司报销,孟召亮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1年8月,孟召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处分。

  二、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陈军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10月,陈军驾驶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车辆执法检查期间,未按照计划路线方向行驶,驾驶执法车辆到某汽车美容店接店主办理个人私家车贴膜事宜。2021年3月,陈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涧头集镇旺庄自然村负责人宋志彬公款吃喝问题。2019年至2020年,宋志彬通过虚增务工支出的方式,在村集体财务报销村干部及村内事务务工人员吃喝费用共计4340元。2021年7月,宋志彬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中,有的私费公报,将应由个人承担的私车费用公款报销;有的公车私用,借公车之便用于个人事务;有的虚列开支,由明转暗报销吃喝费用,有些违纪行为甚至延续到近两年还未收敛,这都说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仍然树倒根存,纠治“四风”还远没到歇脚松气的时候,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决不能疲劳厌战。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正是享乐奢靡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要把节点当做“考点”,对照典型问题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管住小事守住小节,自觉抵制节日“易发病”。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加强教育管理,督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公私分明、规范用权;及时排查本单位、本系统“四风”风险点并运用提醒函等形式对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开展日常教育提醒,养成作风建设的高度自觉。

  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扛起监督首责,以高的政治责任感从严从实整治“四风”,紧盯公务用车隐形变异新情况,推动规范公车管理使用,坚决遏制“车轮上的腐败”;结合区、镇(街)领导班子换届,将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情况作为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重点,严查背后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行为;持续加大关键节点明察暗访力度,以强有力的问责刹住不正之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为庆祝建市60周年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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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袁鹏

责任编辑:张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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