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民意,汲民智!《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过程中广泛征集各界意见

2022-11-2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袁鹏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可欣 枣庄报道

  11月24日,枣庄市举行《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由于《条例》的内容涉及面广,事关经济发展和企业投资兴业,发布会上,枣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力对于枣庄市人大在立法过程中把握的主要原则进行了介绍。

  李力介绍,优化营商环境立法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在立法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多,因此,枣庄市人大在立法思路上主要遵循了两个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市场主体的需求,用法规制度为企业提供保障和引领。《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一部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和保障的地方性法规,从总则到具体章节,全面贯彻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目的是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这也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我们希望通过这部法规的出台,第一,能够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条例》从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出发,对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开办手续办理、涉企收费、招标投标、融资担保、破产注销等内容进行规范;其次能够增强市场主体的满意度。《条例》围绕推进政府公平、公开、透明、高效运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水电气暖信”联合报装、优化办税缴费流程、涉企政策集成服务等内容进行了优化;第三是能够增强市场主体的安全感。《条例》以建立完备的法治保障体系为目标,规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对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创新监管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内容进行了规范,为市场主体享有优质营商环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是坚持立法为民,创新方式方法听取民意、汲取民智。《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市委营商环境提升的重点立法项目。《条例》从立项到起草、审议、修改、表决,社会各界和各级人大代表给予了广泛关注和参与。立法过程中,立法专班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立法意见征集方式,多渠道汇聚民意民智。一是线上线下相结合,征求社会各界的立法意见、建议。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创新了立法民意征集方式,除了采取传统的新闻媒体、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收集意见、建议,还设计了“立法民意直通车”小程序,在人大代表之家和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大代表政务服务联络站设置了立法意见建议征集工作站点,让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有了更便捷的形式,能够“沉浸式”参与立法全过程、各环节,为条例的起草、修改、审议提供了更为充分的素材和依据。二是按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进一步夯实了立法意见建议来源的群众基础。为了进一步密切立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市人大常委会拓展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范围和数量,升级改建了立法专家智库,让更多的基层单位、法律专业人士、基层管理人员和人民群众参与到立法工作中。在整个立法过程中,共召开各类座谈会、论证会12场次,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让各利益相关方、基层的、专业的意见都能渗透到法律条款中,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使《条例》准确反映基层的民意诉求,促进制度优势更好的转化为治理效能。三是分门别类听取各行业协会、各类企业的意见建议,提升立法的精准度。为精准把握市场主体需求,法制委、法工委根据企业规模、类别、所有制形式等,分门别类召开了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座谈会,聚焦企业关注的涉企优惠政策、融资担保、人才招引、园区设施配套等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在《条例》中作了相应的制度设计,切实回应了各类企业的不同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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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袁鹏

责任编辑:张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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