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2016-08-24 来源: 枣庄日报 作者: 崔累果 孙鹏

  本报讯 8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孙欣亮,副主任张宝民、秦元祥、徐玲、刘振学,秘书长刘成典出席。孙欣亮、徐玲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枣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并作出了提请市人代会审议的决定。会议认为,制定地方立法条例是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首要前提和基础。该《条例》将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也是一部重要的程序性法规。对于规范我市地方立法活动、保证地方立法质量,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涉及委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提请市人代会审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会议分别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16年计划、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和审议意见。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带来的多重困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监管,全面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市政府提出的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债务分配方案,符合上级要求和枣庄实际。会议要求市政府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推动城市转型战略实施,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进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开展露天开采矿山和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的决定》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开展露天开采矿山和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是我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明确主体责任,压实工作任务,强化督导考核,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会议要求市政府继续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宣传引领,严格落实责任,加快治理项目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工作成果,为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任免了市政府组成人员,孙欣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2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政府副市长王新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驻会组成人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室、工委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责任人;各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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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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