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016-09-02 来源: 枣庄日报 作者: 李鲁

  本报讯 9月1日上午,《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新闻发布会在新城会展中心举行。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8月24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这是我市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部署,同时也是今后5年枣庄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明确到2020年枣庄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

  按照市政府要求,从2015年7月市法制办成立起草小组,到《纲要》正式印发,历时一年多。期间多次向区(市)党委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并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纲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在突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的同时,坚持以改革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发展任务与法治建设任务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纲要》共分三个部分,主要包括: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衡量标准。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明确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六个方面主要任务,涉及决策、执行、监督等行政行为,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部分,组织保障。从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树立重视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及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八个方面提出要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纲要》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根据我市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和衡量标准,按照行政权力运行轨迹,依次提出了38项具体任务,每个方面的任务都规定了具体目标和实现举措,分别落实到了市直有关部门,努力做到可细化、可操作、可落实、可评价。

  《纲要》从总体要求到任务措施,大部分内容都体现了枣庄特色。在政府立法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科学民主立法机制,重点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政府立法。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强调要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合理界定执法权限,科学设定执法岗位,整合执法资源,优化配置执法力量。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枣庄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强调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出台了《枣庄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确保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注重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审核确认并向社会公告。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网上考试和人员信息化管理,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未经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等,都具鲜明的地方特色,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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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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