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通报

2017-02-1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9日至8月31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枣庄市进行了巡视“回头看”。10月14日,省委巡视组向枣庄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枣庄市在党的领导弱化、廉政风险防控不力、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客观中肯、深刻尖锐、切中要害,完全符合枣庄实际,市委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以坚决果断的态度和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省委巡视组来枣庄开展巡视工作,市委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配合。8月30日,省委巡视组反馈边巡边改有关事项后,市委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及时上报了边巡边改有关事项整改情况报告。10月14日反馈意见当天下午,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书记姜异康同志在听取十届省委第十三轮巡视情况汇报后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讲话,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抓好巡视整改是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立场、党性觉悟、“四个意识”的现实检验,必须以认真的态度、严实的作风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闭幕后,市委连续召开4次常委会议,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准则》和《条例》、会议公报及《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市委常委会反复强调,要把巡视整改作为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大推进落实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市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成立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李同道同志任组长,其他市委常委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各项日常工作,协调推动相关整改任务落实。整改工作中,市委坚持牵头抓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以及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分工负责,市、县、乡三级联动,形成了推进整改落实的整体合力。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委逐一进行研究梳理,制定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将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分解为26项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对账整改,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会议,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到区(市)现场督导,听取相关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周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整改落实。

  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整改工作再部署再深化。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12月8日,市委召开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市委常委会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交心,认真撰写常委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上,市委书记李同道同志代表常委班子作对照检查,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思路和措施。在此基础上,李同道同志带头、常委同志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和思想剖析,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同志经历了一次深刻的党性锻炼,对班子和自身问题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为继续抓好整改增添了动力。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积极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市委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有力契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解决具体问题和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靠机制制度堵塞漏洞、治理源头。集中整改期间,市委、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单位)新建完善制度30项。

  二、逐项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扎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坚强有力问题。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市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去年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报告会21次,开展面向基层集中宣讲230场,引导全市各级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把握,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工作。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闭幕后,市委连续召开4次常委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印发了学习贯彻通知,扎实做好宣传宣讲、干部培训、理论阐释等工作;召开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体会议,印发《中共枣庄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意见》,研究谋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兴起了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二是着力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情况,纳入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常委同志带头到所在党支部、基层联系点、党校讲党课,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出台《关于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六条措施》,调整理顺了1310个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制定了以每月一次学习讨论,每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讲一次党课、参加一次组织生活会、参加一次党员民主评议、建立一个党建联系点“六个一”制度,并将每月28日设为党员活动日,推动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切实抓好常委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工作条例》,出台了《中国共产党枣庄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制定了每周一次的书记碰头会制度,重大事项一律交常委会集体讨论决策。去年共召开38次市委常委会议,对140余个议题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市委常委会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支持人大、政协依法依章履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扎实做好统战、群团、双拥等工作,凝聚了各级各方面的整体合力。

  2、关于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存在“拜把子、搞小圈子”问题。市委把整治“拜把子、搞小圈子”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进行研究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全市领导干部作了书面报告和承诺,对发现的‘拜仁兄弟’、搞联谊会等问题均已纠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已办结和正在办理的违纪违法案件及信访举报逐一排查,梳理汇总党员、干部‘拜把子、搞小圈子’问题线索,逐人形成问题清单,分级分类进行调查核实。二是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案例通报力度,起到了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把“拜把子、搞小圈子”专项整治情况纳入换届风气巡回督查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范围。在换届考察过程中,要求换届提名人选和拟提拔重用对象对“拜把子、搞小圈子”情况进行再报告、再承诺,目前市、区(市)两级共936人作出报告和承诺。

  3、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及时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要求,制定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方案》,编印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文件资料汇编》;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也根据各自情况,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业务指导。召开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作出部署要求。二是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对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灯下黑”、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推行行政负责人兼任党组织书记。对因党员流动性大、达不到换届选举规定参会人数的破产企业,采取调整整合党组织的方式,为开展换届工作创造条件。对部分软弱涣散、凝聚力不强、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基层党组织,坚持先整顿再换届。对部分党员人数较多、情况复杂的党组织,采取录像、纪实等方式全程记录,派驻工作组现场督导,确保工作阳光透明。三是强化督导考核。把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纳入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调度市属各党(工)委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建立台账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全市4265个未换届党组织中,还有2个未整改到位。

  4、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规范问题。制定《关于党费缴纳不及时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开展了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活动,要求各级党组织建立党费收缴工作台帐,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及时补交,并健全落实了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工作机制。加大调度督导力度,在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4个党组织进行了点名提醒。

  5、关于村级党组织发展集体经济能力差、造血功能不强问题。一是充分发挥第一书记作用。省、市、区三级选派第一书记共制定脱贫计划1124个,引进产业发展和培育致富项目731个,帮助新增集体经营性收入1708万元;帮助161个村通电、220个村通水、359个村通路1242公里。二是加大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力度。从2015年起,在省定标准上,市财政连续三年新增1000万元保障村级组织运转,安排1000万元保障城市社区运转和为民服务。下发了《关于加强区(市)统筹落实村、城市社区办公服务经费和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待遇报酬的通知》,要求实现村级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翻番,并由区(市)财政直接发放。三是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能力。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全省首家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二级市场,127个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发展到131家。与2015年相比,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减少29个,集体经济空壳村减少82个。

  6、关于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力、凝聚力不强、群众威信低问题。一是扎实开展“双百集中行动”,培树基层党建示范点200个,梳理排查软弱涣散党组织204个,已全部整顿转化。近期将对2016年度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情况进行集中验收,对第一批验收合格的基层党建示范点进行挂牌。二是深化基层党组织任期目标管理,围绕服务群众、班子建设、党务政务公开等确定任期目标,年初公开承诺、年中履职践诺、年底考核奖惩,去年全市村、城市社区党组织共承诺目标17576项,已完成17382项。

  7、关于有的地方宗教势力有所发展的问题。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持保护合法与制止非法并举,保持对非法活动的严管态势,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理“乱传教、乱设点、乱建庙”等问题,防止出现“宗教热”和信徒不正常发展等现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党的宗教政策巡回宣讲,先后在峄城区宗教界人士培训班、滕州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轮训班、枣庄市委党校县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和科级干部素质提高班上进行了专题宣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提高处理宗教矛盾、服务信教群众的能力。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文明城市、文明乡村、文明单位创建,在全社会形成共同价值追求,截至目前全市善行义举四德榜落地2459个村(居),行政村(居)覆盖率达到100%。

  8、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市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去年以来先后召开33次常委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层层传达压力、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把问责作为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去年以来对33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二是加大案件剖析力度。省纪委下发《关于给予张鲁军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后,市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落实意见。10月14日,市委召开第142次常委会,通报张鲁军案件处理情况并进行剖析,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及市直有关方面人员列席;10月17日,市政府也召开党组成员会对案件进行了剖析。大家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和服从省委、省纪委的处理决定,并以此为戒、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切实管好自己、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孙式灵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对财务监管漏洞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在枣庄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补充更新张鲁军、孙式灵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通过枣庄日报、枣庄广播电视台及市纪委(监察局)网站集中宣传报道,在全市营造浓厚警示教育氛围。

  9、关于纪委发挥监督作用不够、抓早抓小主动性不强问题。一是强化监督责任履行。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市纪委常委同县处级正职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先后与29名区(市)和市直党政正职进行了谈话。加大派驻监督力度,组织派驻纪检组同158名分管人、财、物的市直部门副职进行了廉政谈话、警示提醒。在全市开展了区(市)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73名区(市)党政班子成员、140名纪委委员参加了现场述廉述责。二是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扎实做好换届廉洁审查工作,对在换届考察中继续提名和提拔重用的优先进行核查,凡是有反映的信访举报都核实清楚,防止出现带病提拔、带病提名。去年以来,共提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878人(次)。三是认真践行“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成为大多数。去年市纪委共函询37人,诫勉谈话14人,批评教育12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轻处分543人,市纪委对2名县级干部建议给予调整岗位处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以上重处分314人,市纪委对5名干部建议给予免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10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是在全市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去年共查处问题19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7人。

  10、关于纪检自身建设薄弱、班子凝聚力不强、队伍战斗力不足、案件处置不及时问题。

  针对纪检自身建设薄弱问题:坚持把“讲政治、讲正气、讲程序、讲效率、讲纪律、抓落实”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贯穿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一是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市纪委、市监察局先后开展5次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级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班50班(次)338人(次),举办纪检监察讲堂2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区(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聚焦主业主责,将人员力量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调整后各区(市)纪委从事监督执纪人员的编制占69.2%。四是从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对36起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7名干部给予党纪处分。

  针对案件处置不及时问题:一是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对现有的问题线索逐一梳理,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处置;对2012年以来所有暂存类市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汇总,原则上不搞暂存,坚决防止压件不办,拖延办理。二是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提供问题线索的主渠道作用,重点筛选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以及扶贫领域、换届期间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办理。三是对去年以来市纪委办理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将各纪检监察室目前正在办理或尚未办理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重点督办。四是对巡视组转交件问题线索和信访件集中管理,集中督办。目前,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共交办情况问题线索55件,已办结48件,其中立案1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7人。转办信访举报件155件,其中涉及县级干部10件,已办结9件;涉及科及科以下干部145件,已办结144件,其中查实5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组织处理12人。

  11、关于执纪监督问责不力、个别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查屡犯问题。

  围绕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016件次,立案84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57人,其中8—12月份,市纪委立案21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以上重处分2人,建议免职2人,使用双规措施1人。

  围绕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一是持续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去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03起,处理16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5人。二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先后通报6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三是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发生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单位,责令进行深入剖析并严肃问责。

  12、关于个别单位建购住房接受赞助物(款)未及时整改问题。经核实,市检察院在颐嘉园小区建设中接受3家单位捐赠钢材、水泥等物资,通过整改,市检察院已归还企业捐赠部分资金。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9月26日,市委书记李同道、市长李峰召集市纪委、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颐嘉园小区赞助物(款)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坚决落实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采取坚决有力的硬措施、拿出切实可行的硬办法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当晚,市检察院立即召开了书记碰头会,研究调整并确定了新的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整改方案由原来的上缴资产调整为以货币形式补缴赞助物(款)。目前整改工作正按时间节点有序进行。

  1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自建休闲房问题未及时整改问题。市委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市公安局对违规自建休闲房问题进行坚决彻底整改。8月16日,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就“违规自建休闲房”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目前,所有使用“违规自建休闲房”的人员全部退出房屋,房屋内所有公物都已经登记造册,上交市公安局后勤部门统一管理。

  (二)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方面

  14、关于专项资金、惠农资金管理不严问题。一是搭建惠农资金支付平台。加快镇(街)财政信息化建设,65个镇(街)财政所与省市区财政部门全部实现联网,全面实现涉农补贴发放网络化。2016年度农业“三项补贴”于11月底前通过“齐鲁惠农一本通”账户一次性发放到位,共拨付补贴资金2.76亿元,惠及全市56.3万户种粮农民。二是清理、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在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中减少技改奖补资金规模,整合企业自主创新、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取消淘汰落后产能等专项资金,2016年市级财政专项压减到25项,比2010年压减了80%。三是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对镇(街)财政公示的主体、内容、形式、时间等进行明确规定,切实提高镇(街)财政资金透明度。市级水利、农业项目分配计划均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惠农资金举报邮箱(zzsczjdj@163.com)和电话(0632-8686606),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四是建立资金使用管理长效机制。先后制定下发了《枣庄市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枣庄市农村改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的通知》等10余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实行财政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区(市)、镇(街)专项资金、惠农资金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定期检查和严格问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5、关于有的区(市)将棚改贷款、棚改财政专项资金违规挪到资产经营公司使用问题。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区(市)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对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棚改贷款及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整改。相关区(市)违规挪用资金全部归还,资金专项用于棚改项目建设。二是严格落实《关于深化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棚改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出台《枣庄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对棚改资金使用情况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挪用棚改贷款和财政专项资金现象。

  16、关于个别干部违反工作纪律,使企业以虚假材料通过农业开发项目审查,套取财政补助资金问题。一是严格执纪问责,对市农业开发办原主任刘伟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委免去其市农业开发办党组书记、主任职务;收回涉案企业违纪资金62万元。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对近三年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系统梳理,从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报账、竣工验收、运行管护等逐个环节对照检查,着重审核项目申报材料是否真实、项目资金报账是否规范、项目建设质量是否达标。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枣庄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审批实施细则》,强化管控措施、完善工作流程,为从源头上保证资金安全和项目实施提供了机制保障。

  17、关于个别区(市)财政水分大问题。一是树立正确政绩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引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克服急功近利思想,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对部分区(市)虚增财政收入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区(市)制定整改方案,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逐步消化,依靠增收消化虚收。同时,下发《关于严格规范收入征管坚决杜绝虚增财政收入的通知》(枣政字〔2016〕27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及时纠正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认真落实《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收入,严禁弄虚作假,杜绝资金空转、虚增财政收入现象发生。

  18、关于个别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对外投资问题。一是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制度建设。从2016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印发了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方案,选择10个试点单位,计划2017年6月底完成首批试点。二是规范账户管理。印发了《枣庄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目录管理制度,把行政事业单位的账户管理纳入正常化、规范化轨道。三是强化财经纪律检查。10月25日至11月15日,组织开展土地、矿产非税收入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部分非税票据使用不规范、银行账户开设过多、会议等费用手续不完整等问题,进行全面严肃整改。

  (三)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9、关于编制管理不够严格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控制编制总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控机构编制的通知》,明确要求除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所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外,全市在政府部门“三定”修订完成前、领导班子换届结束前,一律暂停受理审批有关机构编制事项。截至去年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比2012年底减少4631名,行政编制没有突破中央下达的总额,事业编制没有突破2012年底总量基数,实现了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二是严格执行用编进人计划“一支笔”审批制度。编制使用事项由机构编制委员会集中统一管理,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专项办理。严格执行《枣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和《枣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审批办法》,将机关事业单位考录计划、遴选计划和进人事项紧密结合起来,实行编制使用许可编委集体研究、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编委统一下达、编办牵头操作的制度。三是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以山东省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健全实名制管理制度,对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用编、人员入编、人员销编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对各级行政事业编制、实有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调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加大实名制信息公开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机构编制网及时向社会公示,并定期更新单位和个人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0、关于干部选配不够严格规范问题。对照省委办公厅《关于严肃干部工作纪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鲁厅字〔2016〕33号),以及《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鲁组发〔2016〕16号),在区(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流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一是对换届人选提前进行把关。换届考察前,对区(市)符合继续提名条件的现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市委组织部充分征求市纪委机关的意见,对涉及的信该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形成结论性意见。同时要求区(市)对本区(市)党委管理的干部违纪违法受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二是制定周密的换届考察工作方案。根据《干部任用条例》、中央和省市委换届文件规定及换届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履行程序不变通,制定详细周密的区(市)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方案,主要包括10个环节,与省委组织部对市级领导班子的换届考察工作流程相一致。三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规定,严把干部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信访举报查处等重要关口,全面听取纪检、检察、审计、卫计、安监、环保等13家执纪执法机关及行业监管部门意见,对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档案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有问题的12名干部,坚决排除出考察对象名单或取消使用资格。四是强化党的领导。改进推荐考察方式,坚决打破“四唯”,不搞“海选”,更加精准地选人,防止“以票取人”。对换届人选的初始提名,明确和强化党委的权力和责任,谁推荐谁负责。研究会议推荐参考名单、考察对象时,区(市)党委常委对每名人选及是否存在影响作为考察对象的情形,逐一进行表态,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在关键环节把好人选廉政关,在确定会议推荐参考名单和考察对象、深入考察及研究任用等重要环节,市委组织部充分征求纪检机关意见,并要求区(市)党委、纪委对人选进行逐一把关,对廉政鉴定、信访举报调查等书面材料严格执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双签字制度。

  21、关于乡镇编外人员多,造成人浮于事、助长官僚主义作风问题。一是集中清理编制外违规用工人员。由市人社局牵头,以区(市)为主体,对2012年以来本区域内乡镇招聘人员工作进行调查摸底。通过核查,全市乡镇共有非在编人员4012人,其中:机构改革分流1970人,政策性安置428人,人事代理511人,签订劳动合同628人,大中专毕业生分配211人,2012年以来使用临时人员264人。在此基础上,对违规招聘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坚决予以清退,目前共清理规范264人。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他编外人员逐步消化,确保编外人员只减不增。二是进一步规范乡镇人事管理。严格执行人员交流、考核、奖惩等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从“进、管、出”环节加大对财政供养人员综合管理力度。严禁乡镇自行新进使用临时用工,要求各级、各部门原则上也不得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确保镇(街)用人规范、有序。同时,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乡镇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积极作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增强行政效能、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22、关于个别单位存在违规进人用人问题。一是即知即改纠正违规进人问题。对发现的违规安置退伍军人问题,经过调查了解后,按照规定核销了相关人员的事业编制。二是认真开展机构编制事项自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开展机构编制事项自查工作的通知》,在各区(市)编委、市直各部门内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工作。各区(市)编委重点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和进人用人情况等进行自查,对编制管理不规范、违规进人、超编进人、违规安置人员等问题进行整改。市直各部门、单位重点对“以设置专门机构、增加人员编制、配备领导干部等作为考评扣分依据”的问题进行自查,对以各种条件或形式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等问题进行整改。

  23、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子女提拔过快、造成不良影响问题。一是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子女工作情况。通过查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信息库,将领导干部子女就业、提拔使用情况作为日常约谈及平时考察考核内容等方式,系统梳理、掌握领导干部子女工作情况,建立了县级以上干部子女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情况信息库,为从严把握领导干部子女提拔使用奠定了基础。二是结合换届考察对领导干部子女进行重点了解。在区(市)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深入扎实做好谈话调研工作,掌握领导班子成员现实表现,其中将领导干部子女的表现情况作为了解的重点之一,切实把情况摸透,为下步换届调整提供准确依据。三是严格把关领导干部近亲属提拔使用。要求区(市)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镇领导班子换届中涉及领导干部近亲属,特别是子女提拔使用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对区(市)上报的镇街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方案严格审核把关,将领导干部近亲属使用情况作为审核的重点,重点审核进入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渠道、人员身份、提拔频次、推荐考察结果和群众公认度等。

  24、关于有的领导干部瞒报个人有关事项、档案造假问题。

  针对瞒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一是严肃报告纪律。对2015年以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核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处理不到位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经排查,65人存在漏报、不如实报告情况。其中,未报告房产3套、面积累计在150平米以上的2人,均已给予书面诫勉;未报告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或因私出国(境)情况(不含因公务目的办理的因私出国<境>证件或因公务活动使用因私证件出国<境>的)的7人,均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规范填报工作。制定填报工作“明白纸”,将填报标准要求细化分解为10个方面63条,确保填报对象特别是换届新提拔重用人选准确、全面、规范填报。三是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对漏报、瞒报情况严重的,约谈单位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因组织填报的工作人员失职失误致使领导干部未正确理解相关政策规定造成漏报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针对干部档案造假问题:2015年以来,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部署,对1113名市管干部档案进行了专项审核,发现档案存在问题603人,全部进行了分类处理。一是严格换届人选档案审核。换届工作启动前,对符合区(市)领导班子换届继续提名条件及部分重点岗位干部档案200余卷进行复审复核,补充查核15名干部档案中的19个问题。换届工作启动后,对220余名区(市)领导班子换届拟提名人选及拟提拔重用人选档案严格审核,反馈各类档案问题354个,对75名干部档案问题进行调查核实,3名干部因档案问题被取消提名资格或暂缓提拔使用。二是做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督导检查和审定信息运用工作。共抽查科级及以下干部档案179卷,发现16卷存在信息认定不准确、问题处理不到位等问题,已责令有关党委(党组)限期整改。根据专项审核认定结果,对市管干部中122人出生日期、136人学历学位,412人简历,673人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干部信息及时进行维护更新,避免干部信息审用脱节。三是严肃组织处理。对存在系列涂改及档案造假等问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处理。去年全市因档案问题处理处分干部184人,其中给予批评教育105人,责令书面检查38人,诫勉37人,限制提拔使用2人,免职1人,留党察看1人,降级1人。

  25、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一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为枣庄发展选准用好干部、配强配顺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省委实施细则,对27名不称职、不适宜、不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真正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省委组织部反馈我市2015年度选人用人总体评价满意度96.38分,比上年提高10.97分。二是树立问题导向。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共查摆问题5576个、整改4974个,党员干部共查摆问题4.3万个、整改4.1万个,进一步锤炼了党性、改进了作风。三是树立干事创业的工作导向。充分发挥综合考核体系的“指挥棒”作用,以实干树立导向、汇聚力量,引导干部群众把心思放在工作上、把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一步一个脚印地把看准的事情干起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广大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形成了干事创业、团结和谐、人心思上的良好局面。

  三、以巡视整改落实为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我市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市委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同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保持清醒头脑,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

  一是坚定政治立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使维护核心成为思想自觉,成为党性观念,成为纪律要求,成为实际行动,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始终保持绝对忠诚。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折不扣把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牢牢把握枣庄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压实“两个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市委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追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引导各级党委(党组)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持续深化“三转”,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上率下,以更高要求、更严监督强化市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弘扬清风正气,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党章、《准则》和《条例》要求,严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确保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严明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基层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四是坚决纠正“四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继续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惩治小官贪腐,着力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家风,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五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成果。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围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好建章立制的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联系起来,结合枣庄实际,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使整改落实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12388;邮政信箱,山东省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市纪委信访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277800;举报网站,http://zaozhuang.jb.mirror.gov.cn/。

  中共枣庄市委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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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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