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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来源:    日期: 201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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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积极响应上级的号召,采取得力措施,做到六个到位,积极稳妥的做好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组建了六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使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得以顺利进行。
    一、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开展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党的十七大关于“健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精神和中央纪委提出的“整合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力量,创新工作机制,科学设置机构,加快推进县级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要求。派驻制是派出机关的延伸,具有垂直性的特点。组建纪工委是落实中央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是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纪工委的成立,进一步加强了整个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了监督领域,强化了监督职能。为此,区委、区纪委多次召开书记办公会、区委常委会,利用会议、内部刊物、广播宣传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意义,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成立工作机构,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为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系统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成立了台儿庄区区直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各位区委副书记、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财政局等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纪委常委、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经常召开会议、广泛调研、研究部署纪检监察系统体制改革工作。为了积极稳妥的进行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多次组织人员到湖北、山西等省、市参观学习借鉴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有力的促进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区委、区政府制订了专门的工作方案。制定、下发了《中共台儿庄区委台儿庄区政府关于对区纪委区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按照“职能相近、归口设置、整合力量、一步到位”、“工作量大小相配”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部门、行业特点,组建了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区纪委、区监察局的派出机构,负责对区直69个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意见》规定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立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干部任免、干部交流、干部考核、干部培训的具体规定,纪检监察系统体制改革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四、精心选调人员,确保人员配备到位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对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单列行政编制30名。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配备编制5名,设1名书记、分局局长,配备正科级领导干部,享受部门正职待遇;设2名副书记、副局长,配备副科级领导干部。下设综合室,设2名主任,配备正股级干部。按照干部资格准入制度,从区直部门选调了7名本科以上学历、30岁以下的公务员进入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为提高队伍素质,2010年1月11日至15日,在市委党校对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了培训,做到了培训范围“全覆盖”、培训内容“全方位”、培训形式“全封闭”,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健全规章制度,确保运行机制到位
    制定了《关于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运行规则》、《关于派驻纪工委 监察分局干部管理制度》、《关于加强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管理的办法》等3项工作制度。在工作运行机制上,出台了定期报告、工作目标考核、重大事项全程监督、重点巡查、责任追究、谈话诫勉、案件查办、情况通报、档案跟踪等9项制度。工作做到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推进了工作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六、购置办公用品,确保物资投放到位
    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派驻机构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公务用车的配备等均由区委、区政府统筹解决,日常办公经费由区财政全额列入财政预算,由区纪委、区监察局机关财务统一管理。区财政局拨付专款200多万元,用于办公室装修和购置办公设施,区政府调剂一个楼层共28间办公用房、800余平方米,电话、微机、空调、办公用车和办公桌椅橱具等设施全部配备到位。目前派驻机构装备设施全部达到了中央纪委规定的标准。(特约记者:许锡炜)
 
 

编辑:台儿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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